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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探讨的在押犯死亡问题,是指清代监狱中在押犯因饥寒、疾病、刑讯、凌虐等各种原因死亡,主管官吏卒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在押犯正常死亡情形和非正常死亡情形。本文将重点对清代在押犯死亡问题相关立法,包括律、例及其他辅助法源的历史沿革、规定内容、特点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探讨其具体实施时的相关机构人员、程序设置及其实际运行过程,并综合评价其实施效果及社会影响。 在第一章中,本文将论述文章的研究对象、写作目的及意义,并梳理相关领域国内外学者研究现状。文章第二章,笔者将集中论述清代在押犯死亡问题相关律文、条例、事例、则例、成案等法源的历史沿革及其内容。第三章将从清代监狱机构、职官设置,在押犯患病、监毙上报的程序设计,及相关立法的实际运行过程等角度探讨和分析清代在押犯死亡问题立法的实施。第四章将对清代在押犯死亡问题立法及其实施所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进行评述,并阐明其对当今制度建设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在押犯死亡问题是清代监狱中的多发问题之一,与清代狱政管理、狱囚处遇、案件审理期限、狱囚患病监毙的上报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处理等制度密切相关。在押犯死亡问题相关立法及其实施,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清代的立法治理、司法制度、官吏管理制度甚至整个社会控制制度的得与失。 清代在押犯死亡问题的研究对当今监狱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建国以后,我国的监狱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被监管人员的人权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被监管人员在押期间死亡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狱管理制度还远未完善,超期羁押现象依然屡见不鲜,被监管人员冤死狱中而被“自然死亡”的事件也不时出现。历史的延续性和继承性告诉我们,研究清代在押犯死亡问题的成因和预防方法,对解决当代监狱管理中的类似难题将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本文将综合运用法学、历史学的研究和分析方法,对清代在押犯死亡问题立法及其实施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综合的分析与评价,并在其中插入案例分析和史料例证,以使论文更具规范性和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