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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面临着多重领域的选择。学生,作为年青一代,未来社会的发展要求他们学会选择。于学生而言,学习领域的选择至关重要。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高考改革正式启动。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核心议题是高中生的学习选择,此次高考改革凸显了学生的学习选择性。在此背景下,学生作为学习选择中的主体,“选择什么”、“如何选择”等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笔者梳理了学生学习选择的相关内容,结合新高考背景下学生学习选择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把学习选择的概念界定为:学习选择是指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与能力优势,根据相关政策或制度的安排,在教师的指导下,以一定的方式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伙伴、学习时间与学习空间等方面进行积极主动的选择,以此来促进自身全面而个性的发展。结合学习选择的内涵,审视新高考背景下学生学习选择的对象,即高考科目、考试次数及时间、报考专业与学校、课程内容程度的选择,明确学生可以“选择什么”,在此基础上探寻新高考背景下学生学习选择所具有的价值。随后,以浙江、上海等六省市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为基准进行对比分析,了解学生在学习选择上的异同。高考改革试点单位依据政策文件的指导,在实践中积极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通过文献研究法,对新高考背景下学生的学习选择相关内容以及网络资源材料进行系统地整理与分析,发现学生学习选择中出现“弃物理”现象、选择的盲目性与盲从性、选择不够充分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学习选择过度功利化、学习选择能力不足、学校条件的限制所造成的。面对学生学习选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学生学习选择的有效实现,笔者提出五个方面的优化策略,即: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调整,提升高中生学习选择的制度保障;学生需要增强自身学习选择的能力;学校需要为学生提供有助于选择的环境;教师需要树立学习选择的理念,转变自身角色;家长需要把握参与度,提升参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