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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若以明”出自《庄子·齐物论》,一直以来被视作庄子哲学的核心思想之一,它是深入解读《齐物论》乃至整个庄学始终绕不开的一个视域。总括而言,“莫若以明”即是以道为内容的实践智慧或智慧的认知方式,“明”是道的当下显现,是道的智慧直观。 从实际展开而言,“莫若以明”以是非之辩为具体的关注焦点。在庄子哲学中,是非之辩主要涉及两个维度,从认识论立场来看,它关乎真伪之别;从价值论立场而言,它涉及价值之争。以界限的划分和差异化的认知为其逻辑起点,是非之辩往往执着于观念之争的“小成”。故而导致物我、人我、道言之间的对待,易于把真理引向片面化,从而遮蔽“明”,进而分裂统一之道,所呈现的不是事物的本来状态而是分化了的世界景象,同时阻碍人走向逍遥之境。是非之辩对世界整体的分解与人认知世界的视域紧密相关:在“以物观之”的视域下,人看到的是事物的界限之别与差异之分。这不仅导致无意义的争辩,也限制了对道的认知与把握。 因此,“莫若以明”旨在消解是非之辩对经验世界与观念世界的分化,其具体方法落实在心斋、坐忘、齐物的深度展开之中,通过超越“以物观之”的视域走向“以道观之”,以“明”的智慧认知消解事物之间的对待与差异,达到时空中无是无非之域。在智慧中回归事物的本来状态与真理的统一性,展现“与天地精神往来”的“明”之境进而实现逍遥无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