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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开始正式在上市公司中全面设立独立董事制度。那么,经过这5年多的实践,独立董事制度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业绩呢?本文试图对此进行研究,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提供实证证据。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为使研究结论更加准确地反映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首先分行业进行数据收集,通过对数据的初步分析来确定是否需要分行业进行实证研究。在本文数据并不需要分行业分析的情况下,进行总体研究。研究结论证明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较前人研究结论有所提高,说明经过较长时间的制度运行,独立董事制度已初见成效。
本文主要利用双样本均值差异t检验以及建立回归模型的方法来验证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笔者选取了2005年以前上市公司的2005年截面数据,验证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业绩指标的线性或非线性关系,得到如下结论:
(1)大多数公司并不是自发自愿自觉的设置独立董事,而是更多的是迫于监管层的压力才勉强达到强制性要求的。
(2)t检验表明,虽然独立董事比例更高的那部分公司更加积极的聘请独立董事,但是更高比例独立董事所带来的好处并没有显着体现在公司业绩上。
(3)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曲线关系。
(4)独立董事比例与AROE(经过行业均值调整之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较为显着的正相关关系,而与AEPS(经过行业均值调整之后的每股收益)的正相关关系并没有通过显着性检验。综合来看,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显着正相关关系,但是可以认为两者之间存在弱正相关关系。
由以上结论可知,虽然制度设计仍然存在缺陷,并且大多数公司并不是自愿设置独立董事,但是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业绩的提高仍然是有帮助的。
因此最后本文针对独立董事制度现有的缺陷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改进意见:建立独立董事协会,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协调与监事会的关系。以期有了这些改进之后,独立董事制度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