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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是结合依法治国的相关内容,对传统农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与突破,解决的是目前在城镇化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诸多现实矛盾。通过对国内外的研究,并依照历史发展的脉络顺序对城镇化以及社会治理的模式类型进行梳理,并且对城镇化和社会治理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探究,我国的新型城镇化促使社会治理观念的转型,不断创新的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城镇化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镇化可分起步阶段、加速阶段以及快速发展阶段,社会治理类型方面则可以大致分为传统型和现代型这两种治理类型,每一种治理类型以时间发展的顺序又可以分为若干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着不同的时代特征。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深化,现阶段的农村社会治理融合了“市场化”与“法治化”的现代因素,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之中迫切需要借助法治的力量对农村社会治理从规则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造或重塑。以农民权利为落脚点,以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作为转型的关键点。通过介绍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背景和法治理念,主要是马克思主体平等观、农民的主体性与权力的正当性的等观念,为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寻求理论支撑。农民权利的主体性是权利行使的载体,平等性是权利追寻的价值,正当性则是权利依托的标尺。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的现状与难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治理模式缺陷、人才短缺、组织协调性差、法治建设落后、缺乏社会参与等问题,因此应当结合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突破。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灵活运用,采取改进立法程序、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等多种措施开展改革工作,使得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迅速有效的渗透进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之中,并充分保证农民权利的实现。最终达到一种政府讲法律,百姓讲规则,社会和谐共生,百姓幸福安康的理想化的农村社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