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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脑卒中的发病率、致残率很高,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生活。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发生率可达30%-65%,而吞咽障碍常导致多种严重并发症,如吸人性肺炎、脱水、营养不良、支气管痉挛、气道阻塞以及出现社会隔绝、抑郁等负性社会心理,从而严重影响病人的身心健康。尽管其发病率很高,但很少的患者得到吞咽障碍的正规诊断,其中很多患者发生严重的并发症,且医疗费用惊人。如何在临床上建立一种或几种治疗方案针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进行确实有效的治疗,尤其是中西医结合治疗,使患者能够正常进食,并且运用标准化检查进行评价,有利于临床推广,将对我国国民经济和人民健康起到十分积极的影响。研究目的:通过比较电针疗法与VitalStim疗法对于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的治疗疗效,明确电针疗法对于脑卒中非急性期中重度咽期为主吞咽障碍的治疗意义,试图探索电针疗法的作用机理。研究方法:采用随机对照法进行研究。将符合纳入标准患者按入院时间先后分随机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即电针组和VitalStim治疗组。每组按方案进行治疗,治疗前及治疗3周后分别进行床边吞咽功能评价和VFSS检查评分,根据功能评价及吞咽障碍的程度评分判断临床疗效。另外,于治疗前中后记录两组治疗过程的不良反应,以对两种治疗方法的安全性进行评价。治疗疗程结束后,将收集的资料以双人双输形式输入计算机,用软件包SPSS13.0进行管理和统计分析。统计方法采用卡方检验、秩和检验。研究结果:一、共纳入病例70例,治疗组35例,对照组35例。无脱落及死亡病例。两组疗效比较,治疗组(电针组)治愈率为:38%,有效率为:34.5%,无效率为:3.8%,总有效率为:88.6%;对照组(Vitalstim)治愈率为:29.2%,有效率为:16.7%,无效率为:8.3%,总有效率为:85.7%。两组疗效经秩和检验,P>0.05(表1),表明本研究中两组对于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治疗效果是基本一致的。二、两组有效例电针组为31人,Vitslstim组为30人,其中电针组治愈例为11人,其中2例为真性球麻痹,9例为假性球麻痹患者,Vitslstim组治愈例为10人,其中1例为真性球麻痹,9例为假性球麻痹患者。本研究表明治疗组和对照组对于真性球麻痹和假性球麻痹患者吞咽障碍的治疗效果没有差异(P>0.05)。提示真性球麻痹致吞咽障碍患者经过积极有效的治疗可以实现临床治愈。三、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前后洼田饮水试验,才藤试验,吞咽造影口腔期评分、咽期评分、总分以及造影时半流质咽通过时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表7)。说明两组可以提高患者的洼田饮水试验和才藤试验等级,吞咽造影口腔期评分、咽期评分、总分以及造影时半流质咽通过时间,而且两组对于这些评估方面的改善作用是一致的(P>0.05)(表8、9)。VFSS对于研究电针治疗中重度咽期为主吞咽障碍患者是很必要的,而且有很好的临床意义。四、治疗过程仅1例出现有皮下瘀血及针孔出血的不良反应,其余患者均未见不良反应。结论:目前尚未得出电针组在治疗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方面优于VitalStim治疗组的结论,但两组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临床表现的改善及影像学的改变均有积极的作用,且两组在治疗过程中没有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同时也表明VFSS对于研究电针治疗中重度咽期为主吞咽障碍患者是很必要的,而且有很好的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