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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和社会转轨过程中,随着传统政府职能的淡出、市场为主配置资源方式的逐步确立,县级政府在如何配置公共资源、解决公共问题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职能缺位。这种缺位往往会导致县级政府在问题和危机发生的前期缺乏紧急应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危机解决的时机。反映在某一具体突发性公共事件当中,就是县级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不强,尚未广泛建立起独立和常设的危机管理协调机制,缺少专业的信息系统和危机的预警、处理机制。本文以剖析突发性公共事件为纲,试图运用公共管理学原理,结合实践心得,对县级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应急职能缺位这一问题进行解析,进而对构建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等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基本结论是:尽管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生态危机、疾病传染和一些人为事件的发生,但依靠健全的信息系统和危机快速反应机制,可以以较小的代价在较短的时间内控制和解决危机。县级政府作为直面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基层政府,应是应急管理机制的重要建设者,在明确职能定位的基础上,需要长期、有效地进行相关资源的配套,强化应急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