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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是一种企业并购方式,控制权转移的过程实际上是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通过相互竞争而争夺公司资源管理权的过程。随着我国有效的、定价标准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逐渐形成,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事件频繁发生。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扩大规模、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方式,因此,对于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研究,无论对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管理层,还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为研究对象,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结合的方法,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独有的制度背景,运用计量经济学分析工具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市场反应、控制权转移对公司业绩影响、控制权转移业绩变化的影响因素、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价值、及如何规范控制权转移的政策路径等方面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以期为进一步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控制权市场、遏制控股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侵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本文基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企业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及产权理论等理论的理解,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产生的制度背景、控制权转移现状、控制权转移动机、控制权转移特征等进行了探讨。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制度背景呈现以下特征: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会计信息披露不完全,“二元”的股权结构及市场监管力量薄弱。我国控制权转移市场由于建立时间较短,在制度建立和运行中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政府对控制权转移市场运行的行政干预过度,各方监管力量薄弱,使得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行为监管失控。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年度分布、控制权转移的时间特征、控制权转移的地区特征、控制权转移的行业分布等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表明,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事件的时间分布并不均匀,第四季度控制权转移次数最多;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次数最多的10个地区分别是上海、广东(不包括深圳)、北京、四川、湖北、山东、海南、深圳、辽宁及湖南;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主要集中在投资、综合类、信息技术、贸易、机械设备、金属非金属、房地产、化工等行业:股权协议转让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最主要方式本文对控制权转移的总体市场反应和协议转让、无偿划拨、二级市场逐步收购等三种不同控制权转移方式下的市场反应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累计超额收益率(CAR)都是负数,且在前20天一直呈现直线式的剧烈下降趋势;全窗口期间(转移前20天到转移后20天)累计超额收益率下降达到了5%以上。这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主要是无偿划拨或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总以为这种控制权转移是一种寻租;尽管我国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缺乏流动性,控制权转移仍然引起了市场的积极反应。本文选择2007年符合条件的42家发生控制权转移事件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与配对样本公司2006年——2010年的平均资产盈利率、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周转率及净资产收益率进行对比来分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是否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公司业绩在控制权转移后的第一年有显著提高,但在第二年和第三年以后业绩提高不显著,即业绩只得到了短暂的改善而非长久提升。经统计分析发现,控制权转移公司的三项指标的均值和中位数都有一定的上升趋势,只是大部分指标落后于配对样本上升的速度,说明控制权转移后的上市公司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追赶上行业的进度,而且业绩的提高是来源于经营效率和获利能力的提高。本文采用离散Log-logistic机会率来判断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价值存在理性泡沫的问题。研究认为:用累积超额收益率衡量时,如果忽略反应中的泡沫成分,就会使得控制权转移创造价值偏大。同时,深市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前后的股票溢价仅为2%,大大低于沪市股票溢价的6%,股票的基本价值大大地低于控制权转移公告前的股价持续的增加值;在持续上升的时间和幅度上,沪市的上市公司(分别约60天,高达11%)分别比深市上市公司(分别约20天,约6.5%)高,而在反向修正幅度方面,沪市的(约4%)比深市的(约5%)低。总的来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能够为社会创造价值。本文对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措施进行了探讨,从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管理者和收购者四个成员的角度研究了如何进行控制权转移优化安排,最后就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政策路径进行了探讨。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优化安排取决于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管理者和收购者四个成员之间的相对重要性和监管的有效性;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措施应从优化证券市场环境、强化政府的监管、加强债权人对并购重组的参与程度、规范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等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