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朝建立以来,中国历史上一直处于发展之中的海外贸易在此时骤然衰落。这与明朝实行的特有的市舶制度有密切关系。市舶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中的一种制度具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从唐朝设立的市舶使发展而来,在宋元时期达到了成熟完善,在明朝却走向了没落。这一制度在明朝发生了一系列演变,表现在实行了严厉的海禁政策,专门服务于朝贡贸易而打击民间海外贸易,具有强大的政治职能。到了中后期,在各种因素的压力下,市舶制度又开始了经济职能的回归,最终在清初演变为海关制度。明朝处于我国古代社会的晚期。在它所处的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腐朽的阶段。这在海外贸易法制建设方面有着明显地体现,市舶制度出现了严重的倒退。这对后来的海外贸易活动产生了极大地负面影响,进而扭转了中国历史前进的方向。由于海外贸易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进程息息相关,对明朝市舶制度的研究,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近代中国落后的原因,从而对法律制度的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论文是以明朝市舶司的演变发展为主线,分析了市舶司设立的背景和具体运作的各项法规,进而总结出其本身具有的特点以及对后世的影响,以期对明朝的市舶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论文将从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明以前的海外贸易情况与市舶司的沿革历史。本部分首先简单回顾我国在明以前海外贸易的情况。接着结合历史上海外贸易发展的背景,讲述了市舶制度的起源、发展和完善,并对明以前市舶司的职能做了简要介绍。第二部分,明朝海禁与前期市舶司的设立和运作。本部分首先论述了明朝的海禁政策对海外贸易的影响。在私人海外贸易被禁止,只有朝贡贸易是合法的情况下,明朝主要设立了三处市舶司,目的是管理朝贡贸易。接着从勘合制度、交易管理、税收制度和禁通番四方面论述了市舶司的运作情况。第三部分,各处市舶司的变革与发展情况。本部分首先对浙江、福建市舶司与广东市舶司的各自不同的命运进行了对比。其中浙江、福建市舶司在几经沉浮后转化为月港体制,而广东市舶司总体保持了稳定发展,其中澳门市舶司行署和广东三十六行在中西方直接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部分的重点在于详细分析广东市舶司的管理体制的变化,对先后经历的市舶宦官、海道副使、税使太监执掌等诸多时期的利弊做了深入探讨。第四部分,明朝市舶制度的立法概况。本部分首先从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层次论述了明朝市舶制度的立法体系。结论是明朝的市舶立法存在内容重复零散,创新少,没有单行法规和立法僵化、反复并存等特点。然后结合明朝的社会背景,从重本抑末、政治利益的需要和维护国家安全三个方面阐释了市舶制度的立法指导思想。第五部分,明朝市舶制度的评价。本部分首先通过对明朝市舶制度与宋元时期相比,发现这时的市舶制度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在分析了市舶制度与明朝经济社会的互动关系后,可以发现明朝市舶司虽然在一定时期的某种程度上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但就市舶制度本身而言,它对海外贸易的阻碍作用比之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市舶司实质上是封建专制王朝对海外贸易活动控制垄断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