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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媒介产业化进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既是媒介产业化的起始动因,又是贯穿整个过程的首要力量; 与此同时,政府行为又成为媒介产业化改造的对象,在管制和放松管制间不断调整,形成了媒介产业和政府行为的博弈关系; 媒介产业化中的政府行为应具有放松管制、更科学、基于法制基础之上的特点,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中国媒介产业化动因主要包括起始动因、利润动因、意识形态动因和公民社会动因,其中政府放松管制是主导动因。在媒介产业化进程中政府行为具有双重属性。从政府行为的主体属性来看,政府控制行为的相对弱化是媒介市场化的根本动因,政府为媒介市场化提供主体资源,即允许,政府是市场培育调控的主体,起着调整媒介市场结构、规范媒介市场行为的作用。从政府行为的客观属性来看,媒介市场化要求改变政府行为角色定位,改变政府行为空间和行为方式。中国媒介产业布局出现了结构性失衡。地方政府和媒介产业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政企合一制,是市场和计划都不完全情况下的过渡性行为方式,与传统高度中央集权下的政企不分有很大差别,它帮助媒体走过了“预习期”,再往后,媒体和政府运行分离成为必然。政府主导在媒介产业布局中存在负面效应,由于政府干预过多,以及地方政府把媒介集团的建立作为政绩工程,使得媒介产业布局不仅没有形成起拉动、辐射的极核,反而出现了新一轮令人忧虑的均质布局。政府应适当让位于市场力量,少些行政干预,主要从宏观层面进行引导。媒介产业化发展要求减少地方保护负面影响,重要途径之一是加强媒介区域联合,为媒介产业统一市场的形成做准备。新加坡政府对媒介产业以管制为主,进一步自由是大趋势,但是渐进式的,在整个过程中贯穿着实用主义精神。新加坡媒介产业秉持和政府合作而不是对抗的理念,确认媒介企业的盈利目的、统一的核心价值观、政府注重和媒介产业沟通以及对主要领导人的选择方式是重要的原因,这些对中国具有一定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