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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具有灵活性、便捷性的特点。我国的出租车市场发展未为完善,近年来出租车行业问题频发,“黑车难以根治”“打车难”、“出租车司机罢运”、“调价风波”,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出租车经营权制度的不完善所致,核心是解决出租车经营权问题。出租车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政府对出租车经营权进行管制,出租车数量受到严格控制。在特许经营制度下,政府对出租车行业推行“公司制”,只允许出租车公司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限制或取消个体经营权,使出租车公司垄断出租车市场,获得垄断性利益。由于个体经营权被取消,出租车驾驶员只能承包出租车公司的经营权,出租车驾驶员受制于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管理费,劳动所得的大部分收入被出租车公司索取,由利益纠纷引发的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驾驶员的矛盾逐渐扩大,近年来多地发生的罢运事件是矛盾扩大化的表现。由于消费者对出租车的需求大,合法出租车数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导致“黑车”经营泛滥,损害了正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出租车市场秩序,不利于出租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出租车市场化改革是出租车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是解决出租车行业发展瓶颈的根本出路。出租车市场化改革的前提是完善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明晰产权与经营权,确定主体、客体与权利义务内容,建立完整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制度,调整政府、出租车企业、出租车驾驶员、消费者的利益关系,加强出租车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公平合理地配置出租车资源,选择适合各地市场特点的经营模式,打破出租车公司的市场垄断状态,促进出租车行业的正当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和文献研究方法,并对多地的出租车经营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多地出租车市场发展状况,分析不同的经营模式产生的法律关系,为完善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提供民商法学的理论支持。第一章分析了出租车经营权的概念、性质,回顾了我国出租车经营权的历史沿革历程。第二章阐述了中外出租车经营模式并对各种模式进行评价,分析各种模式的优劣,对国外的经营模式进行有益借鉴。第三章分析了基于出租车经营权产生的法律关系,明确了出租车经营权的主体、客体、内容,介绍了出租车经营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为出租车经营权制度的构建奠定法理基础。第四章提出了对我国出租车经营权市场化改革的建议,从改革特许经营制度、加强出租车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保障驾驶员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出租车经营权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