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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决定是教育的终极目标,有特殊需要的个体也有自我决定的权利。在国外,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研究,而国内的相关研究却很少,且国内研究多关注于随班就读的智力落后青少年,尚无研究将视线指向培智学校。智力落后群体的自我决定水平偏低与自我决定技能重要性之间的存在着显著矛盾。本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成果,在了解智力落后青少年自我决定能力现状基础上探索在中国进行智力落后青少年自我决定能力干预的有效途径。
本研究主体分为两个部分,即智力落后青少年自我决定现状研究;智力落后青少年自我决定能力的干预研究。
第一部分对71名13~17岁的培智学校7-9年级学生进行调查,对智力落后青少年自我决定发展水平进行分析与描述。结果表明:
(1)随着智力障碍程度的加深,智力落后青少年在自我决定全量表上的得分下降,且差异显著;在独立自主、自我调节、心理赋权和自我实现四个维度上的得分也呈显著下降,并均呈现显著性差异;
(2)在智力落后青少年中,伴有其他障碍组与无其他障碍组在自我决定总分上存在显著差异;智力落后青少年自我决定的性别差异、年龄差异不明显;
(3)独生智力落后青少年在自我决定总量表得分上高于非独生智力落后青少年,但差异不显著,在独立自主这一维度上差异达到了显著水平;
(4)不同的父母教育程度对智力落后青少年的自我决定得分差异不显著。第二部分使用“以学生为导向的自我决定学习模型”,用单一被试研究法对三名轻度到中度智力落后青少年进行个别化与小组干预,以目标达成百分比为干预目标,以自我监控和自我记录为主要方式。研究结果表明:
三名被试的自我决定能力均有提高,除一名被试提高幅度较小且不太稳定以外,其余两名被试均获得了显著进步。显示了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及智力落后青少年自我决定提高的教育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