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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自1949年以来,我国在维护妇女权益的实践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当我们用社会性别意识的眼光审视女性维权的时候,却会发现在很多方面两性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本文主要通过对现实生活中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行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性别意识而造成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探讨如何更好的维护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 本文在考察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措施时发现,传统的那些妇女维权方法比如妇女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国际合作帮助项目等等已经表现出局限性,由于不是从公共政策形成的诸环节中得以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所以这些维权方式永远是妇女权益遭受侵害以后的补救措施,进一步考察后还发现,甚至某些公共政策本身就隐含了对妇女权益的漠视和侵害。 维护妇女权益的价值基础是男女性别平等。我国妇女维权的传统途径和方法已为实践所检验,给众多的妇女带来了福祉。但是用公共政策来阻止侵害妇女权益的发生应该是更高层次的福祉。所以在肯定传统的同时,从公共政策这个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是一种创新。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某些公共政策在社会性别意识方面存在的不足,认为要在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评估等诸环节中融入性别意识,并建设性地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以更有利于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促进社会与妇女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