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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基础性的理论范畴。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实质,利益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实质,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对利益和利益和谐问题的研究。实现利益和谐需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多种手段,整合各种利益关系、优化利益结构。利益在本质上是一个关系范畴,指人在社会关系中,由于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社会关系本质上都是利益关系。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即为此意矣。利益和谐简单的讲,就是指利益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和谐,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观念、利益行为的稳定一致和协调发展的状态或过程。实现利益和谐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我国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表现出一些崭新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客体的丰富化、利益差别的扩大化以及利益矛盾的复杂化四个方面。旧式的劳动分工是产生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致使利益不和谐的根本原因。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政策的缺失以及现阶段利益主体利益观念的多元化冲突也是产生利益不和谐的重要原因。要实现利益和谐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原则、适度原则、统筹原则、求同存异原则,并通过经济、制度、观念三条路径的综合运用,最终达到调整利益关系、协调利益矛盾、解决利益冲突、优化利益结构、实现利益和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