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和解问题研究

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k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经过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不断修正、充实与完善,在我国已然发展成形。作为一项民事强制执行领域颇具自身特色的制度,受到了国外学者较高的赞誉。但与此同时,在我国的学术界与实务界也一直饱受争议。学者们对执行和解概念的定义不统一,对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有不同学说,加之这一制度在实际运用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故而成为学术界不断讨论的热点议题之一。然而,执行和解本身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简便易行等特征,在强制执行中呈现出非常高的适用率。通过这一制度,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协议,进而以意思自治的方式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应当说,这是一种符合民事案件发展的趋势,因为民事权利人享有处分的权利,在执行程序中,当然也可以让步或者放弃自己的部分执行利益。在法理上,民事审判程序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可以扩张到执行程序中,由此体现出最为重要的契约自由与处分自由。随着执行和解制度功能与价值的日益凸显,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执行案件当事人选择采用执行和解方式,这不仅贯穿了当事人权利意志自由的原则,又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同时符合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欠缺履行能力,或者因对生效判决仍有怨言而不愿履行义务,这时法律允许一种以和解代替执行的变通制度,促使执行和解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执行和解制度在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一些执行债务人恶意达成和解协议,在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程序后,转移自己的财产,将执行和解作为拖延时间、逃避债务的利用工具。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执行和解的目的,实施欺诈、胁迫等不法行为,强迫当事人同意和解,为自身争取最大的利益。还有的法院片面追求结案率,利用公权力干预或者变相强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不仅违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而且有损司法权威与公信力。正是由于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问题,造成了许多案件和而不解的结果,导致执行和解制度的本身优越性难以体现,使之不能发挥出对于司法实务应有的功能。因此,有必要对执行和解制度的有关规范予以修订补充,健全实务操作中的相关程序,对于尚存的有关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期这项制度趋于完善,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由四部分构成,按照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概述、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分析、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以及执行和解状态的解除这样的顺序来进行。第一章是关于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基本概述。主要是从民事执行和解的概念、特点、价值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对其基本理论的初步简单论述,分清什么是执行和解的内涵,接着将执行和解与民事诉讼领域的诉讼和解、法院调解这两项法律制度,以及与较少学者研究的执行调解分别进行对比、辨析,厘清执行和解与其它三个概念的相似点与不同之处。执行和解与其它法律制度的区别主要围绕参与主体、针对对象、适用阶段、产生的效力等这几个方面展开,如此便能够清晰地分辨执行和解制度与相似制度的不同点,对执行和解制度有一个更加透彻的认识,了解其究竟是一项怎样的制度。最后,结合现如今“执行难”的大背景,探究执行和解的价值,从能够体现处分原则、节约司法成本、达到化解纠纷这三个角度出发,更好地说明了我们为什么要创造这样一项制度。正是由于执行和解制度对解决司法实践中长久存在的执行问题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因而对其重新深入研究确有必要。第二章是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进行分析。作为执行和解的灵魂与核心,和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不同影响应该如何设定执行和解的救济途径。这部分先是从执行和解协议的达成与生效要件着手,不仅要具备构成一般民事合同的四个要件,即主体、内容、意思表示与形式要求,当事人还要有向法院提交书面协议从而影响执行程序的意图。在分析执行和解协议达成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出司法实务中存在执行人员强制干预或变相干预执行和解这一现象,故而对此作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其次是论述学界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主流观点包含私法行为说、诉讼行为说、二行为合一说这三种不同模式,分析理论界的不同观点,从而可以全面透彻地理解执行和解制度。最后是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具体分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与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这三种情况。并结合每种情形,将其对执行程序产生的影响这一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概括。通过这一章节关于执行和解基本理论的阐述,尤其对执行和解协议性质与效力的了解与分析,将有利于发现执行和解制度存在的有关问题,也为下文展开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与状态解除两个内容进行铺垫。第三章是民事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执行法院对执行和解案件的履行追踪工作尚不到位,为执行和解履行不能埋下隐患。第二,现行法律缺乏对执行和解履行期限和履行次数的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期限过长,多次反悔的情形,影响执行工作的正常高效进行。第三,目前司法解释仅规定不得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做出以物抵债的裁定,尚未对以物抵债的后续程序作具体规定。第四,执行和解案件的实际履行率偏低,导致许多“和而不解”的案件积压,对解决“执行难”顽疾治标不治本。对此,在分析这几个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其它国家和地区有关执行和解的做法,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包括要加强执行法官对执行和解案件履行阶段的监督跟踪工作;明确执行和解的履行次数和执行期限限制;从立法层面补充完善以物抵债的后续程序;加强执行法院对执行和解的必要司法审查,等等。第四章是关于执行和解状态的解除。由于执行和解协议具有私法行为的性质,并不能直接产生程序法的效力,当执行和解状态解除时,也并不当然恢复到达成执行和解前的情形。但是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和就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起诉的两种救济途径。在研究救济方式的基础上,对相关诉讼标的、程序问题、恢复执行后第三人提供担保、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已履行部分应当扣除以及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一番思考,以便全面理顺执行和解的救济机制。通过以上的分析论证,笔者希望能够将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存在的问题阐述清楚,为今后完善立法中关于执行和解的法律规定提供参考因素,可以在这一制度的完善过程中提供绵薄之力。执行和解是一项具有我国本土色彩的制度,在这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术界对其的深入研究源源不绝,不断地注入新鲜的血液,并且这一制度在执行程序中发挥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为了使这项制度更好地为民众服务,确确实实能够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难题,还要不断改善这一制度使得执行和解制度能够服务社会。笔者坚信,我国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必将日趋完善。
其他文献
Caenorhabditis elegans是发育生物学中的重要模式生物,也是全基因序列已知的唯一多细胞动物.许多基因参与C.elegans的细胞命运决定和细胞谱系发育.mex-3是C.elegans早期胚胎
上世纪四十年代,可谓是郭沫若创作生涯的第二个爆发期。郭沫若从诗坛转到戏剧界,创作了许多优秀的历史剧。其中,《屈原》是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说,文学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期刊
阿秒脉冲(attosecond pulse,1as=10-18s)的产生推开了阿秒科学的大门,是探测原子内部的电子在空间尺度、时间尺度上的动力学过程的有效工具,对推动微观物理、生物、化学的研究
文明社会,关于卫生巾的讨论早就不是禁忌话题。在超市卫生用品货架上,五颜六色包装的卫生巾能让人眼花缭乱。电视广告中,突然跳出来、穿着超短裙的少女也会让你眼前一亮。她们开
报纸
高速公路移动瓶颈是指多车道中的连续流被一辆或多辆慢速行驶的车辆所影响的情形,这种慢速行驶的车辆可能是一辆满载的货车、超大型货车或一个长车队。由于慢车受多方因素的影响,最大车速受到限制,后面的车辆只有两种选择:换道超车,减速跟驰行驶,这种情形相当于一个移动的车道瓶颈。在我国高速公路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特别是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情况下,移动瓶颈降低了高速公路运行效率,
<正>新疆并不是一个纯一的所在。虽然它的全称叫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个地区却不只有维吾尔族。这个占全国总面积六分之一的地方,民族种群特别丰富、多民族杂居现象极其普通
针对历史名城扬州老城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提出了改造原则、实施方案,分析了节能的社会收益、经济效益,有效降低成本并保持传统建筑历史文化风貌。该方案不局限于扬州老城区,
本文分析了2×2矩阵博弈中的混合策略均衡,讨论了此类博弈的严格优势策略和纯策略均衡,得到了在没有严格优势策略且存在唯一均衡的2×2矩阵博弈中,均衡必为混合策略均衡。
基于微学习理论,从移动学习在高校体育教学、群众性体育和师资培训三个方面的应用进行阐述,旨在充分发挥移动学习的优势,为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