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后期京旗回屯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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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落后、人数微少的满洲入主中原后,即试图以全族武力来维护大清王朝的统治,规定八旗兵丁必须以军事为业,成为职业兵。同时,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采取措施来树立和维护旗人的优越社会地位,造成族天下的统治形式,以增强满人及整个旗人社会的凝聚力。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清政府这种“恩养”旗人的措施尚可实行,随着旗人人口的不断增加与八旗官兵的腐败日甚,从康熙中期开始,京师部分旗人家庭生计就出现了问题,且日渐成为朝廷的负担和社会的累赘。为了缓解八旗的生计问题,清政府虽然采取了诸如汉军出旗、八旗非正身旗人出旗为民、设立井田、赏赐银两、赎回民典旗地、设立养育兵制度等措施,但多为治标,收效甚微,无济于事。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措施进一步保护了八旗官兵的惰性,滋长了其寄生与奢侈情绪,产生八旗生计问题的根源还是未能彻底解决。  在这一背景下,京旗回屯思想便适时而生了。所谓京旗回屯,即清统治者运用官方权力和财力引导、组织八旗兵丁回迁至“龙兴之地”东北进行屯田的一种政府性移民。其主要目的无非是使仰食于朝廷的部分京旗闲散与土地相结合,以此来减轻日益增长的八旗人口对清朝统治者造成的沉重负担。这一思想最为著名的代表人物是舒赫德、范咸、梁诗正、赫泰、柴潮生等人,其思想集中体现在给朝廷上的奏疏中,后均被贺长龄、魏源收于《皇朝经世文编》内,名目虽各不相同,但提出的解决办法却都大同小异。一致认为要为八旗成员筹长远之计,就必须为之立下“恒产”,由“自为养”取代“官养之”。  有清一代,移驻京旗回至东北屯垦的行动共有三次。首次为乾隆朝京旗回屯拉林、阿勒楚喀;二次为嘉、道时期京旗回屯双城堡,虽然这一时期亦曾有过为京旗回屯而筹备的伯都讷民垦,但终清灭亡也无一户京旗移到;三次为清晚期光绪朝京旗回屯呼兰。乾隆初年,清朝正处于康乾盛世的鼎盛时期,国家实力在原有框架体系下达到了极致,因此,清政府对京旗回屯问题显得魄力甚大。从乾隆六年(1741年)正式着手筹备京旗回屯事宜开始,到二十三年(1758年)最后一起京旗移到此为止,前后历时十七年,移驻京旗三千户。嘉道之际的双城堡屯田,原计划移驻京旗三千户,后因报名人数过少,遂改为一千户,但就这一千户也未能全部移驻,实际到达者不过六百九十八户;而光绪朝回屯情况更是不尽如人意,原定移驻京旗三百户,实际到达仅九户。如此,有清一代京旗回屯的总人数仅有三千七百多户,总数不过一万四千八百余人。通盘考察这三次回屯,可以看出移驻人数一次少于一次,这一趋势亦与清王朝的兴衰相一致,可以说,三次移民的发展脉络其实就是清王朝走向没落的一个缩影。  对于回屯的京旗,国家提供包括土地、耕牛、农具在内的全部生产资料,这种生产实质上是一种社会福利。拉林、阿勒楚喀回屯者每户给地一顷,如有余力可以开荒自种。双城堡京旗每户给荒地五晌,熟地十五晌。在回屯地上从事生产劳动的主要有为回屯而来的京旗、吉林旗丁、奴仆、汉族民人、奉天热河旗丁等。随着土地的不断开垦,人口的不断增加,其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具体来说,京旗回屯地区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供水、交通、商品流通、粮食仓储等方面。  此外,为了让这些京旗能够安心在回屯地生活,清廷给予其优厚的待遇:移驻前有安家银、到屯后有立业银、遇有红白喜事赏银,劳动力不足赏银、采买奴仆或雇工赏银、置办牛具赏银、补造农具亦赏银。但随着安家、立业等银两的渐次用尽,部分京旗仍然不能下力农耕,未经几年,即出现了田地荒芜、牛只缺减、房屋毁坏的惨败景象,京旗的生活日渐贫困,脱逃现象十分严重。为此,清政府不得不再次花费巨额帑项,制定各种生活保障措施,用以维持这部分京旗的生计。  随着经济活动而来的便是政治活动。为了对回屯京旗加以控制,清政府在回屯地设立了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双城堡协领 衙门、双城堡总管衙门等旗署,利用八旗制度对其进行管理。虽然回屯初期亦曾有民籍移民,但数量有限,而作为军政一体化的旗署管理活动又非常简单,因此,这些汉民完全被纳入八旗的政治结构之中,实行旗署的一元管理。后来,随着民人的不断迁入,民人事务不断增多,为了加强管理民人的职能,清政府遂对原有机构加以完善与调整,建立了专门管理汉民的宾州厅、宾州府、阿城县及双城厅、双城府、双城县等民署机构,在回屯地实行旗、民的二元管理体制。待到清末,随着民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八旗与厅、县并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己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旗、民二元管理体制逐渐发生变化,最后为民署的一元行政管理体制所代替。  有清一代京旗回屯思想的出现、京旗回屯政策的出台、直至三次京旗的最终移驻,从清统治者的本意来说就是欲通过恢复八旗兵农合一的屯垦旧制来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然而,历史的发展并非以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北京与东北的环境差异,旗人尚武鄙农的民族传统及读书应试的趋汉心理,更主要的是官府包办的落后管理体制,强制束缚的农奴生产方式,使得清政府通过移屯的方式来解决八旗生计的政策终归破产。  然而,京旗回屯的效果虽不甚理想,但清朝的历代君臣仍然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讨论移驻京旗至东北屯田的事宜,并又一次又一次地付助于行动,其原因何在?我们说,其原因就在于以满族为主体的旗人在清朝国家中的根本地位。让京旗自谋生路的方式虽然很多,但京旗回屯是由国家组织的、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进行的屯垦,它既有缓和八旗生计问题的可能,又未脱离国家的严格控制,这就是为什么移垦效果不甚理想,而清廷仍然乐于选择、并一再强调和推行京旗回屯的根本原因。不过,通过回屯京旗人员的选择上亦可看出,清廷对旗人所采取的政策为:不变的是优等民族的恩养政策,有变的是承认其内部的阶级分化。诚然,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统治者牺牲部分满人的利益本是无可厚非之事,然而,这种从对满人全族的优待转变为剔除下层,在社会管理手段上实行分野的做法就昭示出了清朝在认定血统基础上由国家供养一批人的恩养政策必然破产的趋势。  意在解决京旗生计的回屯举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虽然困难重重,窒碍颇多,几经周折仍未能实现既定目标,但它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客观效果。首先,从政治上来看,回屯为清政府探索八旗生计问题的出路提供了借鉴作用;其次,从军事上来看,京旗回屯充实了八旗的后备兵源,具有深刻的军事内涵;再次,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从乾隆初年开始的京旗回屯以及随之而来的大量汉民的涌入,使东北地区各项事业开发有了良好的契机,成为东北走向边疆内地化的开端;最后,从文化上来看,回屯京旗在与本地旗丁以及汉族民人同居住,同劳动的过程中,使原本的北京文化与东北的土著文化不断结合,从而在文化学意义完成了城镇文化向乡土文化的转变,形成了异于当地东北原有坐根满族文化的带有浓郁京都色彩的京旗文化。  此外,如果我们排除其他因素,单从历史角度来考察,则清代京旗移垦举措应该说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历史事件。因为从当时来看,给旗人一个归田务农的机会,是唯一现实而又可行的办法。事实亦证明确有相当部分的京旗子弟及其后裔留在了回屯地,靠自己的双手解决了生计问题。时至今日,那些百年前建起的八旗村屯绝大多数仍是人丁兴旺,从未荒废间断过,其间虽有许多其他民族进入居住,但满人的人口比例仍然是占有多数。可以说,京旗回屯从根本上动摇了清政府推行已久的“封禁”,最终导致了东北地区的快速开发,重建了东北地区的满汉关系,促进了民族融合、文化交流,加快了中华民族的前进历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京旗回屯则不愧是一项“万年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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