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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随着新疆地区经济文化的繁荣,少数民族药品广告的发布也日益增多。少数民族药品广告是运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针对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的广告宣传。随之而来的是当地媒体上存在大量的多民族语言的违法药品广告,这给新疆地区药品广告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结合新疆地区违法药品广告及当地人文特点,加强我国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研究目的: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新疆地区违法药品广告的现状,了解新疆违法药品广告特点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药品广告监管体制存在的不足。研究方法:通过文献研究了解我国药品广告监管现状,并对2011年新疆全区违法药品广告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咨询新疆不同地区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了药品广告工作中实际问题.研究内容:(1)新疆违法药品广告的现状:2011年新疆地区违法药品广告为822件,违法药品广告形式主要以“不科学的表示功能断言和保证”以及“夸大药品疗效”为主,这两项违法形式占到总违法药品广告数85%。(2)新疆地区的大众媒体上存在多种少数民族语言的药品广告,全疆共有五种语言的电视频道,药监部门分别监测到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三种语言的违法药品广告。这822件违法药品广告均移交于工商行政部门,其中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的有38件,约占总数的4.6%。全疆违法药品广告分布不同,主要集中北疆地区,其中以乌鲁木齐市媒体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数最多。(3)与全国以及北京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相比较,新疆地区违法药品广告发布量较少,以传统三大媒体发布为主。北京地区违法药品广告发布量稍多于新疆,以平面广告为主,电视、广播等其他媒介发布的药品广告较为规范。研究结果:对我国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模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从全国性的层面上,对我国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相关的立法、监管模式提出了建议;主要针对新疆地区违法药品广告监管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通过制定统一的少数民族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完善药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提供全疆各民族群众药品广告认知能力,可以缓解或解决新疆地区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