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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与司法审判的关系是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民意由公众意愿组成,代表一个社会大多数公众的意志,是对社会构成与运行方式的一种反思与推测,司法审判是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主要方式。民意期望司法审判承担更多的社会任务,实现公众的正义期待与司法正义的契合,而司法审判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和历史使命,导致民意与司法审判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
本文以“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一的“于欢案”为例,通过对“于欢案”的梳理,分析民意在司法审判不同阶段扮演的不同角色,再现我国当下民意与司法审判的“司法伦理困境”。分析如何解决民意与司法审判的矛盾,化解两者之间的冲突,发挥司法审判对民意的引领作用,探寻在保持司法审判独立性的同时兼顾民意的道路,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和梳理。以“于欢案”为例,对该案引发的民意与司法审判的矛盾关系进行分析解构,继而从法理学角度分别对民意与司法审判的国外研究现状与国内研究现状进行系统梳理,以历史发展的角度重点论证司法审判如何审视与吸纳民意。
第二章是探讨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的影响。一方面,从民意反映公众对司法正义的广泛关注、民意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众的朴素正义、民意体现公众舆论对司法的监督三个方面论述民意对司法审判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从民意影响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性、民意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方面探究民意对司法审判的消极影响。
第三章是对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原因的法理分析。一是民意蕴涵的是一种朴素正义,司法遵循的是程序正义,民众的朴素正义与司法程序正义之间生成矛盾;二是机械的法条主义、审判结果与公众的朴素正义相悖。
第四章是对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调适的探究。先从公众舆论具有监督司法审判的权利、罔顾民意影响司法审判正当性、民意可促进司法机关纠错三个方面论证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调适的必要性,继而从公众应提升理性的法治思维、司法审判既要保持独立性又要回应舆情的关切、法官应摆脱机械的法条主义三方面论证如何保持民意与司法审判权的平衡。
本文以“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一的“于欢案”为例,通过对“于欢案”的梳理,分析民意在司法审判不同阶段扮演的不同角色,再现我国当下民意与司法审判的“司法伦理困境”。分析如何解决民意与司法审判的矛盾,化解两者之间的冲突,发挥司法审判对民意的引领作用,探寻在保持司法审判独立性的同时兼顾民意的道路,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和梳理。以“于欢案”为例,对该案引发的民意与司法审判的矛盾关系进行分析解构,继而从法理学角度分别对民意与司法审判的国外研究现状与国内研究现状进行系统梳理,以历史发展的角度重点论证司法审判如何审视与吸纳民意。
第二章是探讨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的影响。一方面,从民意反映公众对司法正义的广泛关注、民意一定程度上反映民众的朴素正义、民意体现公众舆论对司法的监督三个方面论述民意对司法审判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从民意影响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性、民意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方面探究民意对司法审判的消极影响。
第三章是对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原因的法理分析。一是民意蕴涵的是一种朴素正义,司法遵循的是程序正义,民众的朴素正义与司法程序正义之间生成矛盾;二是机械的法条主义、审判结果与公众的朴素正义相悖。
第四章是对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调适的探究。先从公众舆论具有监督司法审判的权利、罔顾民意影响司法审判正当性、民意可促进司法机关纠错三个方面论证民意与司法审判矛盾调适的必要性,继而从公众应提升理性的法治思维、司法审判既要保持独立性又要回应舆情的关切、法官应摆脱机械的法条主义三方面论证如何保持民意与司法审判权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