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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灾作为自然灾害的一种,在明代虽不能算上重大灾害,但也不容小视。明前期,风灾发生的频率不高,至明中后期趋于频繁,危害也愈加严重。在沿海地区因受季风影响,易造成风灾,多发生在秋季;而在内陆北方,则易受西伯利亚高气压带的影响,形成风霾,多发生在春、秋季节。风灾、风霾不仅吹毁房屋、淹没农田,而且还造成人口伤亡,人民的生命财产都受到损失,对明代的社会经济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影响社会安定。由于深受“灾异天谴”观的影响,为应对风灾,明代统治者常采取祭祀修身、指陈时政、调整政策,整顿吏治等措施,来消弭天谴。这些措施对于明代政治格局的改变和完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风灾和其它灾害一样,易被利用,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影响着明代政治格局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