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阶段,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医患对立情绪不断升级,医疗民事案件数量逐年激增,甚至于暴力袭医事件层出不穷。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扰乱医疗活动的进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目前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主要是诉讼和非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医疗诉讼作为最后的保护屏障,具有重要意义。人们往往把法院裁决作为获得公平正义的最终途径。由于医疗行为的高度专业性、复杂性,医疗诉讼的审理不得不借助于医疗损害鉴定制度。但,由于现阶段我国鉴定体制的二元化模式,使得我国医疗诉讼鉴定陷入了重复鉴定、反复鉴定的困境,进而使得医疗诉讼的审理陷入了证据障碍的困境。 本文综合运用文献调研法、案例研究方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和比较分析法等,围绕我国二元化医疗鉴定模式展开论述。本文主要是通过对我国目前这种二元化模式进行分析、阐述,通过指明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困境,表明二元化模式急需解决。同时,对我国医疗损害一元化鉴定制度进行合理性分析,并从多个角度论证了该模式的合理性。目的是提出解决的方案,即从制度上对我国医疗损害一元化鉴定制度进行构建,从鉴定主体、鉴定程序、鉴定专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以期为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