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方解除权问题研究

来源 :西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ollan7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同违约一方是否能主张解除合同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存在一定的争议。实践中,对于单方违约的合同纠纷案件,存在大量同类型案件判决却完全不同的情况,且由于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特殊性,承认违约方享有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法律基础也有所不同。在无法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守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也无法强制履行,就会形成合同僵局。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能够破解合同僵局,使僵持的合同关系恢复到自由状态,以便将资源重新投入到新的交易活动。违约方解除权具有其法律基础,应承认违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对其适用加以严格的限制。在此基础上,违约方可以基于其享有的法定解除权以通知解除的方式解除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典型的继续性合同,在合同承租人预期违约的情形下,可以允许承租人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以打破租赁合同的僵局,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本文主要按照下列方式写作:第一部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引出违约方解除权问题,再分析总结该问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审判情况,发现司法实务中已经出现肯定违约方解除权的案例,但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指引以致出现众多同类型案件判决却完全不同的情况。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方解除权的理论依据,实际履行的局限性要求解除合同,肯定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并不违背合同严守原则,它体现了对合同实质自由、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和效率价值的追求。第三部分,介绍违约方解除权的行使要件和行使方式,首先,承认违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必须严格限定其行使要件,需要同时满足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不解除合同、继续维持合同效力对违约方显失公平、对非违约方进行充分的补偿的条件下才可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其次,违约方可以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相较于司法解除更有效率,还可以免除司法机关的责任风险。最后,对定期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特殊性及承租人预期违约时解除权的行使条件进行了介绍。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既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也是对司法实践问题的回应。该制度对于整个经济运行效率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能给司法实务提供指引。
其他文献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疾病谱发生着一系列变化,这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新的挑战,也使社会对卫生类中职学校的人才培养有了更高要求,跟岗实习是卫生类中职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中职学生成为合格医学工作者的必经途径。因此,调查学生跟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对提高中职卫生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本研究选取W学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习学生、医院的部分带教教师和医院实习管理
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是加快建设我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而区域协调发展的实现,无疑需要统一的法制体系为之保驾护航。这为进一步创新立法体系,提供相应的法律供给创造了现实的机遇与空间或者说社会根据。与此同时,区域协同立法这一新兴的立法产物,尚存在一个宪法与法律根据的问题需要在法理上予以解决,此为本文的写作意图所在。我国的区域协同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对于相关经济区分别制定发展规划,但是对于区域
临终诗作为中国古典诗歌的特殊样式,表现了文人临终状态下的朴拙情感与切实感受。本文以魏晋南北朝临终诗为研究对象,在界定临终诗的基础上,追溯渊源、总结创作概况、探讨流变、以文本为基础分析作者临终心态及生死观、归纳诗歌意象和艺术表现,试图对魏晋南北朝临终诗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临终诗是诗人表达临终情感的一种诗歌类型,凡是作于临终之际、绝命之时,且流露出临终心态的诗作,皆可视为临终诗。先秦文人的临终吟唱,两
西夏是11~13世纪我国以党项族为主体民族建立的西北地区重要政权,建国于1038年,灭亡于1227年,历时190年,先后与北宋、辽,南宋、金鼎足而立,雄霸一方。西夏王朝积极学习汉文化,吸收契丹、吐蕃、女真以及来自西方的丝路沿线各国文明,同时坚持游牧民族自身文化传统,在政治、经济、技术、宗教、艺术等方面都有长足发展,创造了具有本民族色彩的特色文化,在"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北控大漠,南接萧关"的
期刊
近年来,果糖含量在人类饮食中增长已经成为肥胖及脂肪肝发生的重要因素。Day提出了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发病机制,即两次打击学说:第一次打击是脂肪变性,第二次打击为氧化应激。在动物模型中,糖摄取过量会造成由氧化应激和羰基应激,从而导致的细胞毒性、炎症和组织损伤。也已证实晚期糖基化终产物(AGEs)的形成是(NASH)和非酒精性脂肪肝疾病(NAFLD)的关键因素。用果糖饲喂的老鼠会导致胰岛素抵
《普通高中生物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对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寻找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法,落实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经过几年基层教学实践,笔者发现一个突出的问题:学生课堂学习效率不高,学习兴趣不足,最终影响了学生个人的发展。转变教学观念,寻找合适的教学方法,成为了基层学校突破现状的有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有力推动了教育信息化的变革。作为类型教育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低下和学习效果不佳与教师的教学方式关系密切。而微课因其短小精悍、主题突出等特点,在教育实践中受到广大师生的青睐。基于此,本研究尝试将微课应用于中职涉农专业《遗传学基础》教学中,在多元智能理论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以行动研究为范式,采用了文献法和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开展了两轮行动研究,旨在探究微课的制作与应用
无车承运运输模式是由无车承运人搭建起来的,有别于传统运输模式的一种公路货运新型业务模式,在整合公路货运运输资源、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让行业“零而不乱、散而有序”方面被给予厚望。根据《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的规定,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相较于传统的运输模式,其涉及的法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业态的交通运输方式,相较于传统的交通运输方式,多了网约车平台这一主体。在网约车的实际运营中,也存在不同的运营模式,不同的模式下网约车平台对网约车运营的参与程度、利润分成以及对网约车和司机的准入、管理等不一样。在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出行发生交通事故时,网约车平台是否应对乘客的损伤承担民事责任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在实务界也存在很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判决案件中,网约车平台对自己的定位是
在对中职生的教育中,除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外,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最为重要。家庭的氛围、结构、教育观等都会影响到中职生的外在行为表现。学习期望是学习动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于学习期望的研究重点一直相对集中在教师期望的影响,较为忽视从学生主体方面出发研究其期望问题,探究家庭因素与中职学生学习期望的关系。论文主要采用文献法、问卷法和访谈法三种方法展开研究。对兰州市X中职学校的三个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