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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国家政权对社会的治理到县一级为止,乡绅和宗族充当了国家政权与基层农村社会的纽带,替代国家权力治理广大的乡村社会,农民除了完成国家规定的“纳税”和“徭役”等义务以外,很少直接与国家发生联系,因此我国传统农村社会本质上是“乡绅和宗族”治理的自治社会。在“乡绅和宗族”治理下的传统农村社会,广大农民群体只要完成国家义务,就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力,具有较大的独立自主权。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权在农村社会通过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等运动,实现了国家政权对广大农村社会的整合,为其后举国参与的“大跃进”运动准备了条件。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开展,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目标,通过对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集中调配和使用,人数众多的农民群体在国家的组织下参与运动,对建立在自由自愿基础上的旧有劳力管理秩序的重构。国家政权介入乡村社会的农民的劳力管理,实现了国家对农民劳力进行了“国家化”。而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农民劳力是如何被国家化的?农民劳力国家化在运动中是如何运行及为何会变异?农民劳力国家化背后具有什么政治意义即农民劳力国家化对国家治理乡村社会有何意义和启示?构成了本文研究的重点。
本文认为,在“大跃进”运动中的“大炼钢铁”运动中,国家通过“化整为零”将新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劳力管理中,实现了农民劳力管理方式的重构;通过对农民劳力“整齐划一”的集中调配和使用,进一步实现了“农民劳力”管理的“国家化”;而由于“农民劳力国家化”管理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导致管理失效。“农民劳力国家化”促进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但国家治理的秩序取向,与经济发展的自由取向存在内在矛盾,国家实现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政治目标却导致经济目标的失效。“农民劳力国家化”的经验,对于如今国家治理乡村社会依然具有经验教训和现实启示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权在农村社会通过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等运动,实现了国家政权对广大农村社会的整合,为其后举国参与的“大跃进”运动准备了条件。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开展,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目标,通过对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集中调配和使用,人数众多的农民群体在国家的组织下参与运动,对建立在自由自愿基础上的旧有劳力管理秩序的重构。国家政权介入乡村社会的农民的劳力管理,实现了国家对农民劳力进行了“国家化”。而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农民劳力是如何被国家化的?农民劳力国家化在运动中是如何运行及为何会变异?农民劳力国家化背后具有什么政治意义即农民劳力国家化对国家治理乡村社会有何意义和启示?构成了本文研究的重点。
本文认为,在“大跃进”运动中的“大炼钢铁”运动中,国家通过“化整为零”将新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劳力管理中,实现了农民劳力管理方式的重构;通过对农民劳力“整齐划一”的集中调配和使用,进一步实现了“农民劳力”管理的“国家化”;而由于“农民劳力国家化”管理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导致管理失效。“农民劳力国家化”促进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但国家治理的秩序取向,与经济发展的自由取向存在内在矛盾,国家实现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政治目标却导致经济目标的失效。“农民劳力国家化”的经验,对于如今国家治理乡村社会依然具有经验教训和现实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