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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是破解“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本文力求用博弈论的分析工具,在分析企业、农户和政府行为的基础上,通过求解博弈均衡解探讨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演进。在此基础上,本文把我国农业产业化划分为四个阶段,指出了每个阶段的基本特征,对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所处的阶段进行了明确地判断,为推进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指出了方向,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自从我国农业发展明确提出产业化以来,很多的专家学者,都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内涵和发展模式(类型)上,以及重点从市场机制本身进行研究,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平面式”的研究,而使用博弈论的一些方法对农业产业化进行纵向研究的不多。因此,很难辨明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同时,在现有的研究中,对农业产业化产生的分析,以及发展方向的推论,很少从“立体”的角度看,致使难以把握农业产业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即使有一些论及这方面的内容,也未作为研究的重点。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了发展市场经济中的制度的作用,给出了发展市场经济(竞争性市场)的限制条件,研究我国的农业产业化问题,必须考虑制度因素,而不应从单纯的竞争性市场角度分析农业产业化问题,要研究制度,就要研究制度下的各个主体的行为,目前这方面的研究不多。本文认为,一种制度的形成,特别是一种能够获得活力的制度,既要满足每个社会行为主体的需求,又要满足资源最优配置的原则,还要有适合制度存在的环境因素(生产力水平,个人信仰,历史条件,个人需求,个人素质等),即制度只有得到社会认可,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在历史的某一个时点上,制度促成了一种均衡状态,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制度存在的制约因素会发生相应的改变,现有的均衡被打破,又要开始新的博弈,重新完善制度,直至均衡的再次出现。 农户和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体,农户与企业关系的演变是农业产业化演进的基础,并且,政府在此演进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文首先对农户、企业与政府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分析的结果认为,它们都是理性的行为主体,尽管其受到了各种有关条件的约束。农业产业化就是它们博弈的结果,不同的博弈的均衡对应着不同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均衡解的跳跃就是农业产业化的演进,因此,不同的均衡也刻画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阶段。根据博弈分析的结果,本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呈现出“四阶段”的演进规律,每一阶段均具有不同的特征。 第一阶段是“企业+农户”模式。此阶段基本特征为,农户是通过龙头企业和市场产生联系,龙头企业的作用是解决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的销路问题。龙头企业同农户的关系基本上是市场制约下的买卖关系,有一部分发展成为合同、协议的契约关系,龙头企业可以承担一部分农户面临的市场风险,农户的收益与直接面对市场相比相对稳定,可能还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农户和企业是一种“多对单”的关系,农民在谈判和交易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第二阶段是“企业+中介组织+农户”阶段。当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农户组成一个整体参与经济活动的欲望增强,同企业的关系也将由单一的农户对企业的关系转变成一个代表大家共同利益的组织同企业的关系。此阶段的基本特征为,中介组织开始介入农户与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介组织的产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通过中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