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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国养老供需矛盾的日益尖锐,现有养老保障模式面临极大的冲击,老年人口的养老护理问题日益严重。新型养老保障模式的探索受到了国内学术界的高度重视。然而,目前国内的研究还大多停留在国外范式的介绍引进阶段,没有形成相应的理论与之配套。对于国外经验的研究也较为滞后,缺少关于养老保障模式中自助养老的相关研究。 本文通过对赋权理论和积极老龄化理念的梳理和分析,构建了养老赋权理论的相关因素。提出养老赋权理论是指在充分尊重老年个体在养老服务中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树立积极老龄化的观念,引导老人发挥自身所能、针对自我身体条件自主选择接受相应有针对性的服务;同时在外部环境上提供社区或社会养老医疗、服务支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从而改善老人晚年生活质量的过程。 丹麦在养老服务上发展完善,形成了全面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对丹麦人口社会背景的研究,本文将丹麦养老服务分为以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自助养老三个不同侧重为主的阶段,其中在不同阶段养老服务的侧重发展不同。通过分析,发现丹麦的养老服务的主要思路存在着以下几个特点:强调老人自助、注重宏观指导、减少资源浪费。此外,机构养老功能日趋弱化,更加强调养老服务的灵活性。 本文通过养老赋权在自我、社会环境和政府制度制定三个方面不同的侧重的分析基础上,得出丹麦居家养老、自助养老的发展转变和服务模式及特点;指出丹麦在鼓励人民自助,强调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上越来越重要的决策影响因素。通过借鉴丹麦养老服务体系,文章在最后部分给出了完善中国养老保障模式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对下一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