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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影子银行问题备受世界关注。国际社会也要求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一方面,影子银行作为金融创新下的产物,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融资规模,分散各类风险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另一方面,影子银行由于业务需要,操作通常都具有高杠杆的特性,而且产品设计更加复杂,期限错配现象普遍,与传统银行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因此容易传导信用违约风险,并存在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隐患。近年来,影子银行在我国发展速度迅猛,各种形式的影子银行不断浮现,如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委托贷款、理财产品、地下钱庄、互联网金融等。它们在金融体系中异军突起,在社会融资领域,逐渐发展成为与传统商业银行相平行的系统。同时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在我国特有的经济形态下,对我国的影子银行概念进行界定和归纳,在分析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特征基础之上,给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提出了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定义,同时对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根源进行详细描述。我国影子银行近年来高速发展,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影子银行规模达到已经接近43万亿元,占社会融资总量规模的23%。为了更加全面分析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本文从积极和消极两个角度出发,分别阐述其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文章选取影子银行变量和金融稳定性指数变量进行实证分析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我国影子银行在短期内可以促进金融发展,但是长远来看,由于影子银行业务具有隐蔽性和时滞性,对金融稳定性会产生消极作用。本文针对实证结论提出了完善金融监管框架的政策建议,一方面完善影子银行监管体系,明确中央银行和各监管机构的职能,加快监管机构职能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的转变。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我国市场利率化进程。另一方面,对待影子银行,要将影子银行的形成机制以及特征准确把握,从根源上防范影子银行危机的发生,构建合理有效地宏观监管框架,变堵为疏,既要将影子银行往良性的轨道和服务于实体经济方向引导,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基于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引导影子银行在我国的健康发展,促进其对宏观经济的良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