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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企业集团大批涌现,企业集团的治理需要建立多层委托代理机制,绩效成为总部对子公司进行管理的核心方向,子公司围绕绩效信息的操纵行为已成为常态,其操纵动机与形式日趋复杂。这为企业集团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较多的内控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了上干扰了总部的战略部署与决策。如何提高子公司绩效信息提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何建立激励相容的委托代理机制,已经成为现代企业集团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总部与子公司之间天然存在的目标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总部与子公司间多数委托代理问题出现的根源,为降低企业集团子公司对绩效信息的不当操纵,使其努力提升经营自主性与能动性,本文从经营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考虑,针对子公司的绩效信息操纵行为分别建立了委托代理模型,试图分析对子公司不当绩效信息操纵的控制节点及降低子公司操纵程度、提升其努力程度的决策要素,进而得出总部进行委托代理机制安排的方案与最佳激励契约约束条件。
在子公司事后绩效信息操纵阶段,建立了总部与子公司基于操纵程度的委托代理模型,在子公司事中绩效信息操纵阶段,增加了子公司基于努力程度的激励相容条件,扩展了一般委托代理模型,在子公司事前信息操纵阶段,引入子公司信誉度进行模型扩展。模型演绎分析结果表明,只有当总部对子公司的激励与子公司收益无关或者可以完全发现子公司绩效信息操纵行为时,子公司才可能不操纵绩效,但此时子公司努力程度降为零。因此,在企业集团绩效信息治理过程中,应允许一定程度的操纵行为存在,同时,总部应从提高自身监督有效性与加大子公司操纵难度与操纵惩罚系数、提高子公司经营层的努力程度、挖掘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降低子公司经营层的努力成本等角度入手,建立对子公司绩效信息的整套管控机制,令子公司如实上报绩效信息,为总部战略制定、资源部署等重大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并且,总部可根据模型相应参数的甄别使用确立对子公司激励的最佳模式,进而实现集团整体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