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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对于防范银行系统性风险,降低金融危机的发生频率和破坏程度起着重要作用。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存款保险的关注不仅起步较晚1,而且由于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的爆发曾一度搁置。尽管此间学术界和实务界关于是否要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讨论从未中断,真正的突破则是2006年发布的“十一五”纲要中关于要“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的阐述以及其后中国人民银行向国务院上报的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方案。与之相适应,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理应由侧重于探讨“是否要在建立存款保险”转变成侧重于思考“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效果会如何”。
而现有的理论文献主要分析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以及相应保费的定价模式;实证研究则侧重于分析存款保险的宏观绩效,即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银行体系的稳定、危机管理的能力、金融部门的发展和金融市场规则的维护的影响。但是现有文献对存款保险的微观绩效的讨论却没有涉及,为此,本文在论述欧洲存款保险最新发展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分析存款保险对微观金融市场的作用,并以此来探讨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对中国设立自己存款保险制度的借鉴意义。
为了实现这一研究目标,文章主体共分为三章。
第一章主要介绍存款保险的最新理论和实践,重点是分析欧洲国家在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面的改革。其中,第一部分介绍了国外最新理论对建立存款保险的必要性的分析,并阐述了世界各国对于显性存款保险和隐性存款保险认识方面的最新趋向;第二部分主要分析的是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面的五个要素(存款保险机构的管理、参保方式、保险覆盖、保费定价方式和缴纳方式以及问题金融机构处理方式),并将欧洲国家存款保险制度据此加以归类,探讨他们在新建和改革存款保险时在制度设计方面的共同趋势。
第二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由于存款保险的绩效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第一部分首先对现有文献关于存款保险宏观绩效的研究作一综述并提出其不足;第二部分立足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平衡原理,通过建立两个理论模型论证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对金融市场主体(银行、存款人和企业)的作用:模型一分析的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前后银行吸储行为和存款人储蓄行为的变化;模型二在Holmstrom-Tirole模型的基础上,利用贷款利率这一中介指标来分析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前后银行意愿贷款和企业外部融资模式的变化。第三部分,根据第二部分局部均衡分析的结果,建立相应的计量模型并运用欧洲国家的数据检验了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改革对银行、存款人和企业的影响,并着重分析保费额度和覆盖率等存款保险要素在其中的作用。
在理论分析和国际借鉴的基础上,第三章将重点考察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尚需解决的宏观问题,包括:中国是否还应保留隐性存款保险;建立的显性存款保险如何解决参保机构的公平性问题;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如果解决与央行、银监会监管力的分配问题。接下来,设计符合中国金融生态的微观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此,作者着重阐述了五个方面:其一,处理问题金融机构时,存款保险机构与央行、外汇投资公司等的权限和次序问题;其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如何通过有效地控制保费和覆盖率两个指标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经济组织的融资难问题;其三,如何减少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及保费、保险覆盖率调整对资本市场的冲击;其四,实行以机构分类为基础的保费定价方式的可行性问题;其五,法律法规等配套制度的改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