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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制度的历史源远流长,但是在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从初具雏形到如今,也才几十年。陪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与我国的司法现状、法律文化产生了罅隙。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司法改革的深化,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也面临着何去何从的改革困境。本文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为研究对象,对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解读剖析,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现有的施行状况和我国国情,结合普通法系陪审制和大陆法系参审制的特点,提出了改革的建议,旨在通过改革进一步实现人民对司法的监督并治疗现有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些沉疴痼疾。全文在上述思路的指引下,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为“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明确了陪审制度的定义,讲述了陪审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并梳理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发展脉络。第二章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民主权利和公平正义的的巨大价值。第三章为“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反思”,提出了在现有功能设计下,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参照比较了他国陪审制度的经验。第四章为“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构”,在上一章节提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期望进一步在宪法中明确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地位,使其成为一项公民能够真正行使的权利,同时改善陪审员的遴选过程和培训指导方式,强调了人民陪审员应当发挥的作用,并在程序上做出一系列规定保障公民权利的实施和陪审员作用的发挥。最后提出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对此提出了两个建议,第一,在重罪审判中引入了九名人民陪审员加三名法官的大合议庭制度;第二,增强人民陪审员在非法证据排除环节的权力,且排除了上诉制度和审判委员再审程序对非法证据认定的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改革道路必定任重而道远,陪审制度的突破和新生需要理论和实务界共同努力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