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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交替之际,一系列银行危机在世界范围内此起彼伏地上演着,尤其是最近一次的金融危机,西方国家的很多银行纷纷陷入水深火热中。所有这一切一次又一次地把银行推入经济漩涡中的焦点,同时也暴露出内部控制缺失所带来的影响。为了推进银行这一特殊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各国在吸取教训的同时陆续出台了诸多措施为其保驾护航,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关于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安然事件这一丑闻曝光之后,美国出台了Sarbanes-Oxley Act(萨班斯法案),其中一部分内容是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的信息做出了强制性披露的规定。而我国在这方面有着比较特殊的规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因机构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上市商业银行来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深沪两市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它们在对外公开发行证券、对外披露其年度报告时应对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三性”做出相关说明;除此之外,还要委托所聘请的CPA对它们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其中的风险管理系统的“三性”进行评价,如发现其中存在问题,需提出改进建议,并在他们出具地评价报告中做出说明。我们知道,上市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从现实来看,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与理论意义。基于以上考虑,笔者研究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同时在借鉴美国相关方面的经验基础之上,为改善上市银行的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提出建议。本文共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选题背景及动机、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主要贡献;第二部分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概述,主要介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从经济学视角考虑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意义;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中、美两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演进、比较以及美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制度的启示;第四部分主要对我国2007至2009年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两个角度进行深层剖析;第五部分主要为完善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提出较为系统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