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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十五世紀文學研究,主要指明代明惠帝建文朝(1399-1402)、明成祖永樂朝(1403-1424)、明仁宗洪熙朝(1425)、明宣宗宣德朝(1426-1435)、明英宗正統朝(1436-1449)、明代宗景泰朝(1450-1457)、明英宗天順朝(1457-1464)、明憲宗成化朝(1465-1487)、明孝宗弘治朝(1488-1505)。因文學發展不可能截然而分的特性使然,加之一些作家成長和世代累積型作品的特殊性,寬泛而言均有超出十五世紀的時間斷限。本時期内明朝在君主政治統治和思想控制強化總體背景下,到了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變”,從鼎盛進入轉折階段,皇帝執政懈怠、宦官用事、內閣領導力削弱,王朝控制力下降。理學出現“白沙心學”,世風變遷,文人心態也與王朝產生疏離。文學領域因文學自身體裁、觀念,作者身份、經歷、創作態度,受社會環境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作用下,各種文體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面貌。詩文方面,由永樂至正統年間歌頌國家太平盛世的臺閣體,到成化、弘治年間出現了在朝文人重天真興致的茶陵派、在野文人重自然真性情的山林派,以及于謙、郭登、韓雍個性作家,詩文轉向吟詠個人性情。詞和散曲方面,因其感而多思、失意牢騷的作家心態減弱,本時期總體較為沉寂。但在成化、弘治年間,南京樂王陳鐸詞曲兼擅,馬洪詞含吐珠玉,吴中沈周、唐寅以詞和散曲才情自娱,詞和散曲逐漸有所起色。在本時期發展過程中,詞雅、曲俗界限也逐漸淡化。小說方面,長篇小說出現了蔣大器《三國志通俗演義序》針對歷史演義類的專門批評;文言短篇小說出現了李昌祺的《剪燈餘話》、趙弼的《效顰集》;文言中篇小說出現了李昌祺的《賈雲華遗魂記》、邱濬的《鍾情麗集》。本時期小說創作和批評既推動了小說的發展,又與戲曲相互作用,小說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大。戲曲方面,在雜劇逐漸形成宮廷、藩王、文學侍從雜劇的同時,南戲的影響力逐漸擴大。南戲在吸取雜劇規範化的基礎上,在成化、弘治年間邱濬《五倫全備記》和邵璨《香囊記》的出現,標誌着南戲發展演變為明傳奇。明傳奇逐漸成為明清戲曲代表。而在此過程中,南戲從民間逐步變為文人傳奇。之後,文人傳奇又逐漸案頭化,成為重要的文學樣式。藩王身份特殊,非君、非民,又與一般大臣不同,自成體系,本時期朱權、朱有燉創作別屬一類。朱有燉和朱權散曲較為典雅,雜劇多節令慶壽劇、神仙道化劇、節義教化劇,注重宏大的場面,體現了藩王受政令影響較多、生活優越以及逃避現實的無奈心境。在重視全局,注重文學本位和文學批評及文學傳播的關照下,考察明代十五世紀文學,既有對前代的模仿、改编、文獻的保存,又有新的作品創作,並有對後世作家的培育、文學理論的啟發、文學創作的引領之功。在此過程中,既有文學内部各種體裁發展不盡一致性;也有總體從貴族化審美、民間化審美逐步走向文人化審美的趨勢;在作家個人情志與所處時代社會以及文學規範化相適應過程中,文人文學逐漸發展,將貴族化強力色彩和民間粗糙感逐漸退去,從而更具有文學藝術審美特徵。當然本時期文學也存在諸多不足。但是,文學發展不單純是簡單的“進化論”和藝術水平高低決定論所能涵蓋。以“同情心”研究文學,通過考察時代社會環境、作家個人身份和經歷、各種文體所在歷史發展階段,本時期最終呈現在文學領域中的作家、作品有着時代特徵之外,也有文學演變的繼承、發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