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实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也开始探索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模式,政府出资向社会组织购买一般性和行业性的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向公众提供服务。本文选取了杭州、天津、武汉三地作为典型案例介绍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内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共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并且公众能享受到更全面的公共服务内容。另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还进一步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也提供了新思路。但是由于起步晚、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长期“包办”观念等原因的影响,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进程中也暴露了一定的问题。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购买服务的标准规定不清晰,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中也未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体系。此外,社会组织的专业化程度低,服务的承接能力差,并且缺乏公众对服务体验的反馈机制,公众参与度不足。改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问题,本文从思路和具体对策上分别提出建议。在思路上要坚持政府职能重塑,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公共财政统一性;从对策上要从政府、社会组织、公众三方进行全面改革,政府层面上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出台一部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的总法,各地方政府根据总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再颁布相关的政策文件;政府方面还需要完善制度机制,包括监督评估机制、财政保障机制等;社会组织层面需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公众需要对公共服务的效果进行积极反馈,以便对公共服务的不足之处进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