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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且深远的意义。一方面,建立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提高了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规范化和市场化水平。开启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这道“前门”,同时严堵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或提供担保变相举债的“后门”,从根本上遏制了地方政府过度举债、违规举债的势头,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加清晰透明。另一方面,建立和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为协调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关系、改革预算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等财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但是自2015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上市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过低和流动性不佳的情况饱受投资者诟病,而政府对债券发行定价的干预是导致上述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地方政府为节约融资成本,通过非市场化的手段压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导致地方政府债券一级市场发行价格高于二级市场估值,承销商不愿在二级市场以低价出售地方政府债券而承担损失导致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进一步恶化,推高了地方政府债券的流动性溢价,不利于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近年来,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干预和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对收益率的影响受到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的文献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缺乏对地方政府和承销商干预发行定价激励机制的理论研究;二是缺少从专项债券信息准确度入手研究政府干预对专项债券发行溢价影响的实证研究成果;三是国内有关政府干预如何影响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溢价的研究还存在空白。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着眼于研究政府干预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溢价和流动性溢价的影响。首先,本文分别梳理了中国和美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历史、运行现状以及债券发行、交易与监管制度,并着重比较了市场制度方面的异同。本文认为,中国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值得肯定和赞扬,但是在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限额测算、交易方式、交易信息获取、发行人财务报告质量、市场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其次,本文的理论研究部分建立了地方政府干预债券发行定价的理论模型,分析地方政府阻碍债券发行市场化进程背后的内在逻辑、承销商在政府干预下的最优决策和政府干预推高二级市场流动性溢价的传导路径。最后,实证研究部分将财政部2017年推行的一系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创新试点政策作为减轻政府干预程度的一项准自然实验,利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行数据和日交易结算数据,分别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检验政府干预对发行溢价和流动性溢价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减轻政府干预程度、提高专项债券信息准确度使专项债券发行溢价提高约11个基点,流动性溢价降低约4.6个基点。在经过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后,上述回归结果依然成立。本文的研究成果对提高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制度、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上述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如下两方面政策建议:一是短期采取着眼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水平与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政策,包括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建立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披露平台,深入推进专项债券创新试点政策,加大对地方政府违规干预债券发行定价的处罚力度等。目标是提振市场信心,缩小地方政府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利差,强化市场约束。二是长期推行致力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水平的制度,包括建立政府资产负债表披露制度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改革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等。目的是纠正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的不当激励和加强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一是从理论角度阐释了地方政府干预债券发行定价的激励与承销商的最优决策,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不佳的内在原因分析;二是首次将专项债券创新试点政策作为减轻政府干预程度的一项准自然实验,检验政府干预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中起到的作用,分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创新试点的政策效果,丰富不完全信息理论在资本市场应用的实证证据,同时补充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影响因素分析的研究成果;三是从实证角度分析政府干预对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溢价的影响,填补国内研究在该问题上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