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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随着资源的不断开采,部分矿井面临关闭。对于闭矿的土地如何有效利用成为政府与企业关心的重要问题,尤其是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的矿业用地。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该部分土地必然面临政府的收储与使用功能转变。在收储过程中如何进行收益的合理分配成为土地储备的关键。本文首先从地租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土地增值形成机理,基于地租理论、区位理论、供需理论对土地增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指明土地增值的收益来源及地租理论下的收益分配,并对土地增值收益进行测算。其次,根据土地增值形成机理,采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土地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并对其利益诉求及可能的行动策略进行分析。对土地储备开发模式选择,土地储备实施单位选择以及土地储备开发收益分配模式选择进行了分析。再次,结合当前土地储备开发实践,针对矿区政企合作的土地储备开发模式的具体特点与未来土地出让收益面临风险的不同,需进行创新程度的不同,提出了固定比例支付与收益分成两种收益分配模式。对于固定支付模式下的支付比例,通过构建Rubinstein讨价还价博弈模型进行求解,并对影响双方讨价还价的贴现系数进行了讨论;对于收益分成模式下的收益分配比例,通过构建基于土地开发增值贡献的Shapley值法博弈模型进行求解,针对实际分配不仅是由土地开发增值收益单一因素决定的问题,采用AHP法综合考虑风险因素、创新贡献和增值收益的历史贡献三方面对Shapley模型进行修正。最后,以徐州市政府与徐州矿务集团合作开发的徐州矿务集团某下属煤矿土地储备开发项目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介绍了改进的Shapley值法博弈模型在政企合作土地储备开发收益分成中的应用,并对该项目政企双方收益分配比例进行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