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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结构却存在失衡的现象。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中,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房地产开发投资所占的比重更是逐年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到底对经济增长能起多大的拉动作用,二者之间应该保持怎样的比例关系,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在转型期的中国,制度的变革对经济增长起着决定作用,房地产业也是受政策影响最强烈的行业,往往被认为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因此在进行研究时,选择的样本范畴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不平衡发展政策下二者之间的关系。重庆市作为全国最新的、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拥有西部大开发和“城乡统筹规划示范区”等诸多政策优势,因此研究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具有代表和借鉴意义。本文在经济增长理论和“迟发展效果”下非平衡发展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宏观指标测定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国内生产总值的计量模型进行分析,研究表明重庆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总体上处于合理发展范围内,但房地产开发投资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存在失衡现象,表现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发展过快,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房地产开发投资,社会资源向房地产业大量集中。本文认为经济增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投资过快的制度原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分税制、经营城市的动机刺激、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使地方政府面临多重压力,而地方政府控制资源的减少使房地产开发投资成为其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失灵,使其丧失了可信性,房地产商出现逆向选择,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力度;转型时期的中国,面临着迟发展效果下的赶超压力,因而将资源集中于特定地区和行业,造成了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和投资环境的恶化,使大量剩余资金涌向了房地产市场;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承袭的是香港的发展模式,因而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获得了大量垄断利润,并促使房地产开发投资不断加速。最后本文提出通过制度重构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均衡发展:在投资环境上,应拓宽投资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进行制度创新,树立地方政府的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估体系和考核程序,深化改革完善分税制;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关键所在,通过设立年租制和土地发展权,打破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的高额垄断利润;就房地产业本身而言,应转变目前的房地产业发展模式,探索适合中国发展特点的发展模式;建立多元化、分层次的住房供给体系,是实现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