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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从事利益输送的非法活动正在“掏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趁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真实案例层出不穷,从代理问题角度来看,第二类代理矛盾激化。长期来看,大股东利益输送行为将会导致公司内部资本配置资源优化无法实现,严重导致公司内部资本配置扭曲。已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对行为产生原因和常用手段的探究,并且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往往在自身无法经营的情况下才会曝出“掏空”内情。本文将从审计的角度思考如何防范大股东利益输送行为,期望在“掏空”事前起到监督防范的作用。首先,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之上,本文通过文献回顾,对大股东利益输送行为产生的原因、常见手段以及不良影响和抑制措施进行总结;然后,以案例研究的方法选择海润光伏为例,通过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等方面,以真实数据为依托剖析大股东采取的现金股利、操纵股价以及关联交易等利益输送行为,并发现导致该行为的原因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以及内部控制方面等因素,公司内部审计机制形同虚设,外部独立审计监督力弱等审计缺陷;最后,提出防范建议:改革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监事会构成,提高内审委员会独立性,并形成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改革审计方法,借助数据平台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对内控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多方面要重视组织培养审计师行业专业技能。本文从审计的角度出发,不同于以往的实证研究,采用案例研究的方式,更能从微观角度研究探讨具体的掏空过程,并针对在窃取利益过程中暴露的审计缺陷提出审计防范意见。本文的现实意义主要在于期望从审计的角度提出的防范建议能够促使上市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监管部门增强监管力度,投资者提高识别能力。希望在初始阶段,有效防范大股东非法进行的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为中小投资者利益撑起保护伞,也为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出努力,为时代的主旋律“加强廉政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