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代孕行为入刑研究

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y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进步和不孕不育发病率的提升,使得代孕需求量不断增大,商业代孕的地下黑色产业链也在我国呈蔓延态势,据统计,目前国内有400多家代孕中介机构。商业代孕突破了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而我国目前仅有部门规章来规制商业代孕,显然打击力度有限。面对商业代孕实施主体的扩张、代孕中介机构的发展,商业代孕日益侵蚀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秩序,商业代孕入刑是大势所趋。通过对商业代孕案例的研析,发现现在商业代孕行为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立法现状,探讨商业代孕入刑的可能性及必要性,提出立法建议,以期处理好道德和法律的冲突,守住国家医疗管理秩序的底线。本文共约3.5万字,除引言外,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商业代孕的概念及类型。首先,代孕在我国没有确定的概念,通过对不同学者观点的梳理,结合实际明确代孕的含义。其次,根据委托方向代理孕母或者中介机构支付费用与否将代孕分为商业代孕和非商业代孕两大类。然后按照不同主体在商业代孕中的分工,创新性地将商业代孕分为无组织的商业代孕、组织商业代孕的行为、协助商业代孕的行为,为商业代孕入刑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商业代孕行为存在的法律问题。商业代孕行为本身会侵害代理孕母的人身权、冲击医疗卫生监管秩序、破坏社会伦理、后续引发遗弃、虐待等犯罪。同时,由于当前刑法中缺失对商业代孕行为的规制,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部分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处罚等问题,对于商业代孕行为的约束力不足亟需法律的完善。第三部分是对域外商业代孕行为的刑事法律规制的梳理,通过对部分国家(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各国(地区)对代孕有三种不同态度:第一类是完全禁止代孕的国家(地区),以法国、德国为典型代表;第二类是禁止商业代孕的国家(地区),以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为典型代表;第三是允许商业代孕的国家的地区,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为代表。另外,我国香港的立法对非商业代孕和商业代孕作出区分,对商业代孕进行严厉的刑事处罚。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商业代孕纳入刑法规制是大势所趋,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德国和法国关于商业代孕的立法,在刑法中新增商业代孕的相关罪名,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对商业代孕入刑提出建议。法学界对商业代孕行为的入罪讨论持续升温,商业代孕的罪名仍存在争议,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诸如委托方实施的委托行为、代理孕母的代孕行为、发布商业代孕广告的行为、出卖和购买精卵的行为不宜入罪。在罪名设置方面,整理学者的观点并分析,提出将商业代孕犯罪纳入刑法第六章第五节的“危害公共卫生罪”之下,创新性地提出增设组织商业代孕罪和协助商业代孕罪两个罪名,通过我国立法例的借鉴,结合轻罪立法的原则,提出量刑建议,在保障法益的同时也应不阻碍生命科学技术发展。
其他文献
在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的大环境中,新式犯罪模式——套路贷,凭借其新颖犯罪手法和不断攀升案发频率,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套路贷”犯罪行为虽具备民间借贷之外观却实施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径,最终意在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套路贷”严重损坏群众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伴生多种刑事犯罪,影响了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和谐稳定,只有对此类新式犯罪进行依法刑事规制,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各方面稳定,才
学位
“名股实债”是一种新兴的企业融资模式,意指投资人将资金投入被投资企业并取得其股权,但是,投资人所获得的利益与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绩效无关,而是被投资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一种保证,保证其获得固定收益且能在到期后全额收回本金,并在一定的期限或条件下,由被投资企业从投资人手中回购其股权,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名股实债”这一交易模式具有股权的外观与债权的实质,且其作为无名合同,我国有关法律对其没有明确的规定,
学位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了混合担保,给予了债权人一定的选择权,但是其规定比较笼统,对于很多问题阐述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的争议,给法官的审判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不仅不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同时也有悖秩序原则,对其进行研究有一定的必要性。在混合担保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行使要件的问题。首先,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对于债权实现顺序的约定问题,争议主要集中在约定的内容
学位
司法适用是中国行政审判制度的主要内容,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实务中,利用法律规范对特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审查,或做出适当裁决的过程。地方性法规是法律来源的一种,它对行政司法的实施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地方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三者间的关系,与我国的宪政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是否科学合理、有效,也将直接影响着行政活动的合规性、案件的效力以及行政程序的效力。所以,在行政
学位
随着全球经济的突飞猛进,关联交易行为凭借着自身的优势成为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常见交易形式。关联交易可以为公司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从而获得公司的青睐。但是,非公允关联交易所带来的危害,让我们应当重新审视这一制度,应当加强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来避免关联人通过该交易方式来损害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我国在对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上,虽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仍然存在着规制体
学位
东海乌参(Acaudina leucoprocta)是芋参目(Molpadida)、尻参科(Caudinidae)、海地瓜属(Acaudina)动物,有着多糖、多肽、皂苷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本研究通过乙醇-水提取并纯化得到东海乌参总皂苷,利用葡聚糖硫酸钠(Dextran Sulfate Sodium,DSS)诱导小鼠结肠炎模型以及环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Cy)诱导小鼠肠道黏膜损
学位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贿赂犯罪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态势,中间人牵涉其中使得案件更加隐蔽复杂。而中间人在贿赂犯罪中截取贿款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中间人截贿行为的定性,刑法学界尚未有定论,司法实践中对于截贿行为的处理方式也常有争议。本文在理解“截贿”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对截贿行为进行了分类,以中间人截贿行为的司法认定现状为出发点,挖掘实务中产生不同判决的深层根源,在表明本文立场的前提下,最终对不同
学位
行政应急征用行为是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中缓解政府资源储备不足问题的重要手段,是指突发事件出现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基于突发事件紧急性而通过强制性的征用行为取得单位或个人的私有财产使用权,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或潜在的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行政应急征用的客体之一便是单位、个人的不动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私有财产具有了社会属性,国家需要利用公民所有或者使用的财产用于公共事业,应急状态下
学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国犯罪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立法及司法变革不断深化,特别是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已有周光权教授为代表的学者提出提高危险驾驶罪的入罪门槛,以有效提高这一罪名的犯罪门槛,大大降低危险驾驶罪这一“第一大罪”每年超过30万人的入罪比例。但是,目前这一立法建言尚处于理论研讨阶段,那么,为了呼应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国际潮流及国内呼
学位
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监察机关拥有了对职务类犯罪的调查权,进而出现职务类犯罪案件在监察调查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之间流转的现象。监检程序衔接问题就是指案件在两种程序之间流转时所出现的不相协调因素。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监检两家难以有效发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反腐败合力,也使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被调查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当前伴随我国监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监检程序衔接日渐顺畅,但仍存在诸多。本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