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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职业联赛是中国竞技篮球职业化改革的一大成果,它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记载着中国竞技篮球改革的制度变迁。裁判工作在职业篮球竞赛中是保证竞赛稳定进行的关键因素,随着 CBA职业联赛改革不断地深入,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竞技水平和激烈程度、观众对裁判员执法水平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于是,社会各界特别是体育界对 CBA职业联赛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执法水平非常重视,篮管中心副主任王渡在“05-06年度CBA职业联赛总结会”上指出:“裁判问题是颠覆CBA职业联赛的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媒体以及观众都建议裁判员进行职业化,篮管中心领导也一直把这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但时至今日,裁判制度并没有象大家期待地进行职业化改革。这到底是现行的裁判制度跟比赛还配套不需要改革,还是想改革但遇到阻碍因素?如果要改革是否一定要进行裁判员职业化?实行了裁判职业化就能提高裁判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吗?如果要进行职业化改革是否一定要循着 CBA职业联赛篮球改革的方式和路径进行,还是根据本身的特点确定合乎国情的改革方案?所有的这些问题正是本文进行研究的关键,笔者认为这些不是简单的操作问题,而应该从理论层面上加以深入地研究。 本文根据研究的内容、目的和任务,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以及规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本研究建立了二个理论假设,从制度变迁理论出发,结合制度经济学、市场经济学、政府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对研究假设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且通过描述中国竞技篮球制度变迁对裁判制度所产生的影响和借鉴 NBA职业篮球联赛裁判员的管理制度,确认了 CBA职业联赛在体育体制改革中逐步向职业化的方向发展,裁判制度也必然要进行职业化改革;CBA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改革应该采用“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我国政府对职业篮球的改革是采用“强制性的制度变迁”,而在CBA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改革中应该采用“诱导性的制度变迁”。同时也为CBA职业联赛裁判员实行职业化改革提出理论构想,使之在今后 CBA职业联赛裁判员制度改革中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