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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国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战略部署,中国减贫事业已经进入到解决相对贫困的新阶段。事实上,解决相对贫困,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公共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体育自身所蕴含的经济、教育、文化、健康等元素,其作为经济、便捷、有效的干预方式,对于解决相对贫困具有可期的表现,即: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美好生活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此催生了“体育公共服务减贫”的时代命题,围绕此命题进行的“机制”探索也成为当下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领域中具有吸引力的热点之一,而这关乎中国走向共同富裕道路上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未来走向。鉴于此,本文以循环累积因果理论、贫困代际传递理论、可行能力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为理论基础,以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机制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实地调查法、扎根理论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基于相对贫困视角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机制进行研究。主要的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第一,综合相对贫困、减贫机制、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认为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机制是指由体育公共服务的组成要素,针对解决相对贫困目标群体的发展性问题而发挥的作用及其原理与过程。从学理上可将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机制归结为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价值、减贫模型与减贫路径3个部分。第二,保障体育权与促进发展权是体育公共服务减贫的基本属性,体育所衍生出的经济、教育、健康、文化功能构成了体育公共服务减贫的实践逻辑。改革开放至今,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实践经历了:制定体育减贫的工作方针、规划体育减贫的顶层设计、明确体育减贫的工作思路、确立体育减贫的主体地位、推进体育减贫的价值重塑5个阶段,进入到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应把重塑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价值摆在建立体育公共服务减贫机制的首要位置。农村脱贫户、进城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是解决相对贫困亟待关注的4个目标群体,充分性、稳定性、确定性、适应性是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维度。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价值在于: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小康社会成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提升健康中国质量;反哺城乡体育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三,根据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价值,以阻断贫困的循环累积因果和代际传递为切入点,基于内生与外生融合性视角,运用扎根理论的质性访谈手段,采取强度抽样策略,对白城、洛阳、西安、盐城、绵阳、重庆、承德7个连片特困地区的行政村(社区)的27名农村脱贫户、进城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农村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农村返贫户、基层体育管理人员、体育社会指导员、体育社会组织人员、村干部、扶贫干部为访谈对象,经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选择性编码提炼了1个核心范畴、4个主范畴、17个概念范畴。根据扎根所提炼的体育公共服务、体育参与、可行能力、收入改善4个关键维度的逻辑关系,构建了基于“体育—能力—收入”传导的体育公共服务减贫模型。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价值是以体育公共服务、可行能力、体育参与、收入改善之间的循环累积因果关系与代际传递来实现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可以直接影响个体的收入改善,也会通过左右可行能力的培养,间接影响收入改善。体育参与是调节体育公共服务、可行能力、收入改善循环传导互动的内在关键因素。通过与“环境—努力”的减贫框架和“脱贫内生动力”的减贫模型进行比对,证实了本研究质性模型的科学性和创新性。第四,根据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模型,选取了18个反映体育公共服务、可行能力、体育参与、收入改善4个维度的观测指标,构建了一个包括收入维度与非收入维度的相对贫困标准,收入维度是按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分别确定城镇和农村的相对贫困标准,非收入维度是以可行能力理论为依据构建的包括政治权益、健康促进、教育理念(个人教育期望、子女教育期望)、社会融入、社会机会5个维度的相对贫困标准。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8)估算农村脱贫户、进城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人口规模、多维贫困贡献率,基本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对贫困人口总规模相吻合。相对贫困群体与非相对贫困群体之间的体育参与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随着体育参与水平的提升,个体的收入改善指标得到明显提升。根据《体育事业统计年鉴》(2018)呈现相对贫困目标群体所在地区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基本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越高,收入水平也越高。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混合数据分别基于农村脱贫户、进城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实证数据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模型进行量化分析。第五,从收入维度看,农村脱贫户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37.17%。从非收入维度看,农村脱贫户在政治权益、健康促进、教育理念3个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从低到高依次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社会融入、社会机会2个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则相反,相对贫困呈现出“程度轻、维度广”的特征。其中,健康促进、教育理念(个人教育期望)、社会机会是相对贫困形成的根源。根据体育参与水平与收入改善的线性关系,收入增加是评估缓解农村脱贫户相对贫困的敏感性指标。对农村脱贫户来说,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路径分别以健康促进、教育理念、社会机会的完全中介作用来促进收入增加。体育参与水平调节了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对健康促进而言,在高体育参与水平下,其减贫效应依次为体育指导、体育组织、体育设施、体育管理,在低体育参与水平下,依次为体育设施、体育管理、体育指导、体育组织;对教育理念而言,在高体育参与水平下,其减贫效应依次为体育管理、体育组织、体育指导,在低体育参与水平下,依次为体育管理、体育指导、体育组织;对社会机会而言,在高、低体育参与水平下其减贫效应依次为均为体育管理、体育指导、体育设施、体育组织。第六,从收入维度看,进城农民工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24.62%。从非收入维度看,进城农民工在政治权益、健康促进、社会机会3个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从低到高依次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教育理念(子女教育期望)、社会融入2个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则相反,相对贫困呈现出“程度深、维度少”的特征。其中,健康促进、教育理念(子女教育期望)、社会融入是相对贫困形成的根源。根据体育参与水平与收入改善的线性关系,消费支出是评估缓解进城农民工相对贫困的敏感性指标。对进城农民工来说,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路径分别以健康促进、教育理念、社会融入的部分中介作用来促进消费支出,但间接效应明显强于直接效应。体育参与水平调节了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对健康促进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组织、体育指导、体育财力、体育设施、体育管理;对教育理念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组织、体育指导;对社会融入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组织、体育指导、体育设施、体育管理。第七,从收入维度看,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30.68%。从非收入维度看,城市低收入群体在健康促进、教育理念(个人教育期望)、社会融入3个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从低到高依次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教育理念(子女教育期望)和社会机会2个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则相反,相对贫困呈现出“程度深、维度广”的特征。其中,健康促进、教育理念、社会机会是相对贫困形成的根源。根据体育参与水平与收入改善的线性关系,收入差距是评估缓解城市低收入群体相对贫困的敏感性指标。对城市低收入群体来说,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路径分别以健康促进、教育理念(子女教育期望和个人教育期望)、社会机会的完全中介作用来缩小收入差距感知。体育参与水平调节了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对健康促进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指导、体育组织和体育管理;对教育理念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组织、体育指导;对社会融入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指导、体育管理、体育组织。第八,从收入维度看,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49.26%。从非收入维度看,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在健康促进和社会融入2个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从低到高依次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社会机会维度上的贫困发生率从低到高依次为:中部、东部和西部地区,相对贫困呈现出“程度深、维度少”的特征。这3个维度均是相对贫困形成的根源。体育参与水平与收入增加、消费支出和收入差距均未呈现出明显的线性关系。因此,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减贫效应的分析不以收入改善的指标作为参考依据,仅依据可行能力的变化来评估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来说,在体育公共服务影响健康促进、社会融入、社会机会的作用路径中,体育参与调节了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对健康促进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管理、体育财力、体育指导;对社会融入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管理、体育指导;对社会机会而言,其减贫效应依次均为体育组织、体育指导。第九,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划分了体育公共服务的属性,确定了供给主体在体育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领域边界,结合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价值、模型和路径,认为体育公共服务减贫机制的运行受治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扶贫资源部门化,引入体育社会力量的制度壁垒障碍和基层财力不足的限制。解决这些难点,需要完善法律,健全体育公共服务减贫的法治程序;部门协同,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减贫的资源整合;健全制度,丰富体育公共服务的减贫的治理主体;赋能基层,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减贫的财政体制;标准建设,推进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