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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尚处于“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初级阶段,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的运营模式,选择适合我国电网实际情况的电力市场化之路,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需要论证的关键问题。 竞争和选择是电力市场的两个重要方面,依据竞争和选择的不同程度,相应的有垄断、购电机构、批发竞争以及零售竞争四种运营模式。本文在研究和分析了当前世界上主要电力市场模式以及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现状,对电力行业的四种运营模式的基本特征以及需要重点考虑的相关问题,如交易规则及贸易合同、经济效益、与公司组织机制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了系统阐述。 垄断型运营模式作为电力市场概念引入之前唯一的运营模式,在电力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种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对电力的要求,探索新的运营模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购电型运营模式在占总电能成本主导地位的发电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对于降低总电能成本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模式还具有吸引电力投资、避免批发和零售竞争型模式中大量出现的交易成本以及使政府比较容易地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等优点。在变革初期,该模式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批发竞争型模式通过允许配电公司直接选择独立发电公司的方式扩大了竞争范围。但是,由于允许一部分用户具有选择权,而另一部分没有选择权,考虑到用户定义以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困难,该模式被认为是一种过渡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会向零售竞争型模式转移;零售竞争运营模式为最终用户提供了选择供电伙伴的权力,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它是电力市场发展的最高阶段,必须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系统和法律法规体系,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目前尚不具备引入零售竞争的内、外部条件。对于发展中国家,最合适的运营模式是购电型运营模式;对于发达国家,最合适的模式是零售竞争型模式。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其自身的特点,选择符合其特点的运营模式,有可能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运营模式的组合。 最后,本文根据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现状,展望了中国电力市场的发展前景:电力市场对用户开放,双边交易成为主要交易形式,可以买卖长期合同即出现期货交易,电价形成机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