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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并在全国33个指定区域展开了试点工作。这一改革政策的确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社会各界对这一政策的解读及看法莫衷一是。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不但应从理论上探讨,更要植根于试点实践结果。试点区域改革效果怎么样?改革成果可以支撑哪些学术观点,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到底好不好,目前还鲜有学者从农户层面和福利角度来研究,关于宅基地改革效果开展实证研究的文章也寥寥无几,本文带着这些问题,选取甘肃省唯一试点县——陇西县作为样本区域,采取实地访谈和发放问卷的方式获取研究数据,展开实证研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总结提炼出宅基地改革实践模式并对每一种模式的实践逻辑进行分析。其次,借助Amartya Sen的可行能力理论,应用实证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政策实施后农户家庭的福利水平状况。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果:(1)甘肃陇西的具体实践模式可概括总结为:“集体+公司+农户”模式(农户将闲置宅基地暂交集体,旅游公司与集体合作发展民宿)宅基地就地入市模式、宅基地双放开模式(宅基地允许抵押,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宅基地有偿退出复垦耕地模式。(2)参与实践的农户福利水平总体有所提升,农民宅基地福利效应的模糊评价值为0.579,位于一个偏高的水平,其中经济效益水平为0.601,对总体福利水平影响最大,这得益于参与改革后宅基地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加。(3)陇西县宅基地改革实践集中在相对经济发展较好的镇区,农户福利存在巨大的空间差异。真正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全域范围实践效果甚微。因此,陇西县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探索实施,促进的只是个别具有区位优势的农户家庭收入的增加,在陇西县宅基地数量中占大头的偏远农区的宅基地,即使试点政策放开原有法律限制,也没有“机会”通过宅基地获得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