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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各国金融改革的一个要点。在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剧,个人理财需求增加,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金融监管的重要方面。金融创新发展产生大量新型金融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一个代表,带来的案件层出不穷。
目前,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实践中,国际上尚无专门的国际条约。相关研究方面仍有一定的争议,未形成统一的系统的理论体系,大多以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而未提出发展中国家可直接适用的制度体系。
本文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进行研究。通过对主要国家制度的横向比较及不同历史背景下革新的纵向分析,对我国可借鉴的制度进行选择。同时以复杂金融衍生品——KODA案件为例,将制度设计对应到具体案例中考量其效用。
本文首先介绍理财产品的典型案例,结合金融改革的现状指出监管的意义。接下来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指出金融领域消费者保护的特殊性。随后,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基础如信息不对称、垄断说等进行说明。其次,根据我国立法现状,分析法律关系、行为性质分析,指出现行法律的运行效果。然后,对各国制度可资借鉴的方面进行分析。最后,得出对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全面保护消费者权利、完善程序、增加争议解决途径等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