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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突飞猛进,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党和政府进行了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改革的不断推进中,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政府承担的部分职能逐渐向社会转移,社会组织在社会结构的变化和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为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政府职能的分化和重组为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但是我国传统行政体制、合法性以及与政府的关系阻碍了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因此,政府如何在适应时代的需求的大背景下理顺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关系和促进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是急需重视的问题。 本文选取宁波市海曙区“九九网”志愿者协会这个社会公益组织为研究个案,从该社会组织来探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如何促进社会公益组织的成长,以此延伸出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新原则即政府的辅助性原则与社会的有限自治原则相结合。为了更加清晰探讨问题,本文首先对选题的由来、研究的意义、相关的研究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基本概念进行阐述,为论文的开展打下基础。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政府在公益组织中的角色定位,由于社会公益组织面临着是否合法性、资金和资源的匮乏、人才缺乏、内部管理不科学等困境,为了解决这些困境促进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政府坚持在辅助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对社会公益组织进行支持。通过详细的介绍宁波市海曙区“九九网”志愿者协会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分析出“九九网”志愿者协会在政府的支持、社工的引导与居民的参与中形成。最后得出文章的结论,辅助性原则完全可以在政府与社会之间运用,因为在中国的公益问题上,政府与社会有一致的目标,甚至政府更积极。政府扶持的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更多的是合作关系。那么在社会公益组织生长及发展过程中,政府要转变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思路,要对自己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位,社会组织自身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辅助性原则在我国政府处理与社会关系中创造条件,以促进社会公益组织的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