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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并负责实施的、一定时期内关于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目标、设置、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它是协调人们在基础教育课程领域中的行动准则。它既包含关于课程目标、课程设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静态的政策文本,也包含着关于这些政策文本的动态的决策过程。它是政府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一种价值选择,其核心是课程权力分配,通过课程权力的分配来达到不同利益团体的利益制衡。它不仅包括体现在法律和法规中的课程政策制定者的意图,而且也包括根据这些意图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因此,本文既研究静态的政策文本,也研究这些政策文本的动态的决策过程。 本文首先通过对我国不同时期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的考察,总结其特点。然后对影响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制定的环境、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组织与团体以及决策者等三个主要因素进行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在课程政策这一复杂的制定过程中,各影响因素是如何交互影响作用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在世界范围内,存在着中央控制型与地方控制型两种基本类型,其形成是和整个国家的公共管理体制是高度相关的。课程政策制定模式虽有多种,但其各有利弊。为适应课程政策在课程决策权上的“趋同”,本文提出课程政策系统制定模式,既可以突出统一的国家课程意志,也能够发挥地方参与课程的积极性,能很好地适应我国当前课程改革的需要。 课程政策作为价值选择的结果,所以必须对课程政策进行价值分析。基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基本价值特征表现为价值选择性、合法性、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五个方面,而一项好的理想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在价值取向上应具备三方面的基本特征,即: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民主化的课程政策权力观、高绩效的课程政策执行观。我国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总体上是一项好的理想的课程政策,但在实施中存在种种的偏离或失真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政策的有效性。要提高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不仅要加强课程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培训政策执行者以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形成政策推进的合理策略、健全政策执行的评估机制,而且需要加强对课程政策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