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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经营辖区”的一个典型现象是:普遍采用“政企统合治理结构”来经营土地和招商引资。这种治理结构的典型特征是资源控制导向(例如控制土地),那么在市场化和地区竞争中,地方政府为何会普遍采用这种具有资源控制导向的治理结构?“地区竞争理论”中的“竞优”和“竞次”都无法提供有效解释。以第三区域中的开发区为例,基于对浙江、湖北多个开发区的实证调研,本文刻画和分析了“政企统合治理结构”的组织和权力特征;并通过制度分析、理论模型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解释了政企统合治理结构在地区竞争中的形成逻辑。 第一,在地区竞争中,投资驱动战略是地方政府实现增长目标的普遍选择。其形成除了“财税和晋升收益”的激励以外,还体现为地方政府的理性策略过程,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在增长目标和任期约束下,利用投资的短期“杠杆效应”和相对可控性来实现“政治上最优的增长目标”。第二,以资源控制、动员和组织执行能力为基础的地方政府投资能力是一个强化与约束并存的变动过程,这一过程嵌入在国家宏观制度的变迁之中。第三,政企统合治理结构是地方政府在投资约束下所进行的组织调适和策略变通,其目的在于通过土地资本化,来强化地方政府的资源动员和投资能力。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完成政府信用向资本信用的转换,进而实现土地的“资本化”,并通过“土地买卖”和“土地入股”两种经营策略得以强化和持续。这是政企统合治理结构形成的策略逻辑。第四,地方政府选择“政企统合治理结构”而非“外部企业治理结构”的原因在于,保持治理目标的一致性,增强引资竞争能力,进而避免投资驱动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风险。这是政企统合治理结构形成的风险逻辑。第五,“政企统合治理结构”的典型特征体现在组织“统合化”和权力“集权化”,并通过政治-行政-市场三位一体的统合治理机制,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资源控制、动员和组织执行能力。 理解地方政府(官员)的治理逻辑,需要充分考虑地区竞争这一具体情境。当把地方政府(官员)视为追求财税收入的“经济人”和追求政治晋升的“政治人”时,在增长竞争格局中,作为资源配置市场化理由的“效率观”并不完全适用于地方政府(官员)。对于“经济人”和“政治人”假设下的地方政府(官员)而言,其最优策略是避免投资驱动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风险,保持在地区竞争中的竞争优势,进而实现“政治上最优的经济增长目标”。土地的公有产权和不可流动性恰为地方政府实施上述策略提供了基础。因此,采用资源控制导向的“政企统合治理结构”与地方政府的上述策略是相容的,这也是地区竞争难以消除的原因。当然,这种资源控制方式可能会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但考虑到地方政府(官员)的行为偏好,资源配置效率并不是地方政府(官员)优先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