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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功能定位经历了由偏向固定口供到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防止刑讯逼供的转换过程,这一过程也对录音录像制度的完整性产生了一定影响。在研究录音录像制度中的完整性这一问题时,侧重于完善配套制度和期待社会科学能够提供辅助措施都是无可厚非的研究方向。但这两个改善方案要么需要对我国现行诉讼制度进行较大修改,要么要等待相应学科发展到适当水平,都需要较长的时间。一系列冤假错案的曝光使社会对部分案件侦查讯问过程的合法性产生了广泛质疑,如何防控不法侦讯行为成为亟待解决、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在我国现今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框架内,即使不能彻底根除刑讯逼供等不法侦讯行为的生存土壤,也一定存在遏制其继续蔓延的制度空间。讯问的录音录像固定了讯问期间的讯问内容,提高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真实性,规范了警察的讯问手段,不仅对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利,而且对侦查人员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本文尝试引入管理学的科学方法,力求在侦查机关内部针对录音录像的完整性设置相应的控制机制,防止规避、架空录音录像完整性的不法侦讯行为的发生。本文共分为6个部分:第一部分,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的功能定位及其对完整性的影响。介绍了我国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功能的转换现象及其对完整性造成的影响,指出我国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及其完整性的首要功能是防止不法侦讯行为。第二部分,录音录像完整性的再界定。从狭义解释延伸到广义解释,并探究了完整性广义解释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冲突,建议对不同功能的录音录像资料适用不同的排除规则和补正规则。第三部分,全程录音录像完整性的比较法考察。介绍了英国、美国、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大陆的录音录像制度完整性的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结论:完善刑诉制度中的配套制度和利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见效较慢,为解当下之急应当另辟蹊径,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构建内控机制。第四部分,我国录音录像完整性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提出了实务中存在的常见几类问题,并介绍了我国相关规定。第五部分,录音录像完整性保障的内控机制构建。针对有规定但无落实的现象,依据新管理主义,就我国侦查管理制度进行探索,提出构建内部控制机制的解决方案,并对机制进行了初步构建。结合相关实务分别就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的原则与具体要求展开讨论。第六部分,结论部分。总结笔者对我国录音录像制度完整性改革路径的思考,对我国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未来发展提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