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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机构投资者在英、美等资本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的国家就已经发挥着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我国自1997年对机构投资者敞开大门以来,机构投资者伴随股票市场的发展也逐步壮大起来,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主体。本文拟基于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与财务绩效理论,借鉴国外对机构投资者的研究方法,围绕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这一主题展开实证分析。通过检验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财务绩效的关系,来判断我国机构投资者是否已具备“价值发现者”的条件,机构投资者的存在对上市公司财务绩效究竟有没有影响,同时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作用机制是怎样的。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机构投资者并未扮演好其“价值发现者”的角色,对上市公司财务绩效的改善能力也存在局限性。但是,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的作用是不同的,其中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机构投资者在选择适当有利的投资对象时受到诸多不利因素的限制,同时在实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时,机构投资者能够产生的积极影响可能有限。另外,盈余管理的存在也可能导致我国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之和与上市公司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不显著。最后,根据实证结论,获取两点启示:一是我国机构投资者尚未发挥其“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功能,二是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以及资本市场的影响不同。同时,提出应当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加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健康发展我国机构投资者并积极引导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