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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运动作为中国近代社会土地占有关系变革的重要运动,通过阶级划分、土地分配等方式改变了传统乡村社会的土地占有关系,变革了乡村传统伦理关系,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的政治结构,使得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仅是国家政权进入与下沉的过程,同时关涉到民族与宗教问题。因此,呈现出与内地不同的改革历程。为深入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过程,本选题深入汉藏走廊(甘、青、川、藏)沿线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寻访土地改革运动亲历者,卓尼县具有浓厚的土司制度底色,是研究西部民族区域政治的重要样本,笔者试图通过部分土地改革运动亲历者的口述,尝试还原卓尼县土地改革运动的历史过程,进而分析建国初期国家权力与地方土司权力的互动过程,为现代国家构建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有效治理提供有益借鉴。 本文在梳理已有土地改革运动与土司制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思路与方法,首先对卓尼土司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展现土地改革运动开展的社会背景,即“家族式政教合一”的土司制度下形成的“贡布家的寺院、贡布家的人”的独特封建世袭统治形式。尽管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政府先后尝试“文治武斗”的方式试图对卓尼土司进行改土归流,但均未能奏效;接着分析建国后国家政权开始介入,卓尼形成了“两种观念”、“两种身份”、“两种治权”的独特政治模式,在土地改革运动上采取了“三不两利”政策。随着国家政权的下沉,遇到的阻力越发强大,为继续推进国家政权建设,卓尼的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发生转向,展现出通过财产分配、宗教改革、阶级斗争三个阶段逐步推进,政权建设、宗教信仰、群众基础三个层面分别进行的“分步分层”的特点。通过对卓尼县“分步分层”的土地改革运动进行分析,提出土司制度具有历史惯性。在此过程中,国家政权与土司统治表现出此消彼长的特点,经过“分步分层”的土地改革运动,最终实现了土司制度的彻底瓦解与国家政权的正式确立。因此,本研究认为,民族地区的国家政权建设需遵循渐进式、适应性、地方性的原则进行,民族地区受限于当地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社会传统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实施需要与地方性知识相结合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研究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的土地改革运动过程,从理论上更加丰富了民族地区国家政权生成的机理,深化了对西部区域政治的理解,现实实践中也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