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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享有所有人权”是当代的主流人权观。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应该得到切实维护。本文以我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实践现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本,指明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与融合教育理念的契合以及维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价值,并对如何落实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提出相应的对策。全文除了引言外,正文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回顾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育理念的提出及其实践现状。首先梳理了我国随班就读理念提出的过程,其次介绍了这项政策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入学率低、师资队伍弱、教学资源不足、财政投入不合理。 第二部分梳理我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受教育权益保障的法律演进过程,同时呈现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法律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主体分类少且规定不统一;残疾儿童权利和各主体的义务规定有缺陷;监督和保护措施不足。 第三部分分析保障残障儿童随班就读的理据。首先阐述了占主流的特殊学校弊端显露,唯融合教育可以弥补。我国的随班就读恰体现了融合教育的价值即消除差异,实现教育的平等对待,这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一方面,应当切实发展随班就读,另一方面,当下国情要求融合教育模式只能缓进,并与特殊教育模式相互扶持。 第四部分则探讨保障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路径。第一是从立法方面细化法律内容,规范评估制度,完善法律体系和救济途径。第二是从资源投入方面,实施个别化教育和支持性的环境以及财政的合理投入和分配等措施,保障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权利。第三是从文化理念方面,转变教育理念,逐渐消除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