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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人们的旅游消费,已从单纯的观光娱乐转变为追求文化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相结合的文化旅游产品,民族文化旅游因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已成为中国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旅游开发如同一把双刃剑,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同时,也对该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论,文化变迁理论以及旅游学的相关知识为理论依据,集中分析研究了民族文化旅游的过程中社会文化影响的问题与矛盾,指出目前中国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模式在保护民族文化上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旅游开发和民族文化保护之间的平衡点——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并就相应的开发模式与民族文化保护措施进行研究与研讨,以期对民族文化起到有效保护,实现民族地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全文共分为三部分。引言介绍本文研究问题的提出依据和背景,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等。第二和第三部分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开发以及民族文化保护措施进行探讨。 在理论内容研究上包括四个部分:①首先对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的概念进行界定,认为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既是一种生态旅游活动,同时又是一种旅游发展的战略和旅游开发的一种文化理念;作为一种旅游活动,其在旅游对象、旅游者的参与方式等方面与传统民族文化旅游存在差异,作为一种保护性旅游开发理念,在开发目标、管理方式等方面强调民族文化生态的保护;②分析喀斯特地区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的必要性;③指出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开发的理论依据是文化生态学、文化变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社区参与等理论;④对喀斯特地区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开发的具体途径进行分析,其步骤包括:对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开发条件进行评价;进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环境容量测算;采用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模式。 在实践方面,论文以贵州花溪镇山布依村为例,对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开发以及民族文化保护措施进行具体研究,以期对喀斯特地区其他民族村寨的旅游开发起到好的示范所用。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镇山村是黔中喀斯特地区典型的少数民族村寨,拥有丰富的自然与文化生态旅游资源;②村寨在1998年被列为生态博物馆,旨在保护布依族文化,但该村发展旅游不过十年的历史,旅游活动己对其自然、文化环境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可见,喀斯特自然与文化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决定了该村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的必要性。③对镇山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开发潜力从资源价值、旅游环境以及开发条件三个方面进行了评价,其总评分为74.犯分,适宜开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④通过测算得知,现有游客量并未超过景区的整体环境容量,但在时空上分布不均衡,导致部分区域超载;⑤根据镇山村的具体情况,将景点与周边景点以及邻近村寨作为一个整体发展区域并进行功能划分,在此基础是设计相应的生态旅游活动项目;⑥针对镇山村的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及其环境造成的影响,论文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合理的保护建议,并提出镇山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在开发中关于民族文化的具体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