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派遣机构的法律规制研究

来源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ingGameKi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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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派遣机构作为派遣员工的雇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承担相应的雇主责任。它是伴随着劳动力派遣这一灵活用工方式而在法律概念上逐步确立起来的,可以说劳动力派遣的性质决定了派遣机构的性质,劳动力派遣的发展也制约着派遣机构的成长。劳动力派遣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用工形式多元化的背景下产生的“非标准化”劳动力配置形式,弹性灵活的用工方式和法律规范的缺位已使其在发展过程中瑕瑜互见,《劳动合同法》将一直在争议中前行的劳动力派遣引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但是由于立法本身的制约,其在实践中还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如正处于派遣关系中心位置的派遣机构,其介于派遣员工和要派单位两者之间,它的规范运作直接关系着劳动力派遣职能的发挥,三方关系的协调,劳动力权益以及要派单位利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合理规制劳动力派遣机构,也就成为了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促进劳动力就业、保证派遣员工劳动权利的必要条件。对派遣机构的规制,主要包括其设立规制、运行规制和退出规制等几个方面。本文将立足我国现行的立法实际,借鉴有关国家立法例,在分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探讨完善劳动力派遣机构法律规制的对策。争取通过对劳动力派遣机构的制度健全,实现带动整个劳动力派遣有序发展的目的,从而更好的发挥其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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